新聞眼/路樹殺人 無能政府難辭其咎

昨天接連發生兩起路樹倒伏致命事件,兩條寶貴人命瞬間消失,乍看是重演「路樹殺人」悲劇,但仔細探究,真正的殺人兇器應是無能的政府。

這兩天中南部下起局部豪雨,局部地區也吹起強風,不過,紮根多年的大樹無預警倒地,不能全推給風雨,但事故真相爲何似乎不太受重視。這幾年路樹傾倒致人死傷,樹木的健康及維護問題查到最後不了了之,就算查出是未及時發現褐根病或樹幹中空等巡檢、維護不當問題所致,結果就是用國家賠償或公共意外責任險賠給受害者或家屬,留下殘破的家庭和失去親人所揮不去的傷痛。

於是,即使無風無雨的路樹傾倒殺人事件愈來愈頻繁,使路樹成了公共安全的隱形殺手,政府精進路樹管理維護的作爲仍如龜速。也因此,愈來愈多縣市政府花公帑投保路樹的意外險,美其名是讓死傷事故發生後能迅速獲得理賠,實質上,負責維管路樹的主管單位既能把責任推得一乾二淨,還能免除被訴請國賠的繁複作業,成了卸責良方。

另一病竈則在中央找不到主管路樹的主管機關,農業部林業署只管森林和都市的老樹,最大宗的路樹則由縣市政府主責;縣市政府則高喊缺人、缺錢,連修剪路樹也沒有統一的技術規範,遑論應由中央統籌、地方合作的褐根病防治,至今都一籌莫展,以致有多少路樹帶着傷病,根本毫無所悉。

長久下來,路樹殺人現象就少人聞問,公務員用保險、國賠卸責,不僅苗木品質、土球大小、樹木支撐等基本的技術規範都付之闕如,連樹木傾倒的刑事鑑定都不容易找到公正專業的第三方;對比鄰近的日本,由中央訂定許多原則性的技術指引,地方因地制宜微調細節的合作心態,真是大不同,更凸顯政府在保護城市綠資源及公共安全的無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