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男深夜闖道路「咬傷」救命消防員 審理中兩度落跑判決出爐
新竹消防員深夜出動救護勤務,搶救闖越路口的男子,卻遭反咬一口受傷。(邱立雅攝)
新竹消防員出動深夜救護勤務、搶救闖越道路的周男,卻遭到周男反咬一口,導致消防員手臂出現撕裂傷,周男在案件審理過程時,兩度逃跑遭通緝,也未與消防員和解,新竹地院法官認周男藐視國家法秩序、挑戰公權力,依犯傷害罪,處有期徒刑4個月。
周男2022年4日某日深夜於路邊巷口試圖闖越道路,消防分隊獲報派遣簡姓消防員等人前往實施救護。消防員到場時,周男明知簡男穿着消防服,爲消防局之消防員,且在執行救護公務,竟基於妨害公務及傷害之犯意,抗拒消防員救護,並以口咬消防員簡男右上臂,導致簡男右上臂受有撕裂傷。
周男被逮捕後否認犯罪,對警方辯稱自己是被壓在地上,是被傷害的。但警方根據密錄器影片,發現根本是周男抗拒救護。
新竹地院法官認爲,周男未能尊重依法執行職務消防員,竟抗拒救護並咬傷消防員右上臂,公然挑戰公權力、藐視國家法秩序規範,且對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之威信、尊嚴造成相當程度之負面影響,顯然欠缺法治意識,所爲應予非難。
但法官也認爲,周男終能坦承犯罪、尚知悔悟,雖表示有和解意願,然迄今未能與消防員達成和解以賠償損害,犯罪所生危害尚未填補。參酌被告患有精神疾病,身心狀況及衝動控制能力不得與一般人同視,暨衡量周男於審理中迭經2次通緝,徒耗司法資源,犯罪後態度難認良好等一切情狀,依犯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