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感女神林韋伶罵波神巧巧下流 判拘役30天

林韋伶(左)罵G罩杯波神巧巧「是三流的人」,被法官判處拘役30天。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本名林瑋琳藝人性感女神」林韋伶涉嫌從2010年11月起在部落格以及在電視節目上,說女藝人巧巧「下流」、「是三流的人」等等的話,結果被巧巧提告。臺北地方法院公然侮辱罪,判處林韋伶30天拘役,換算易科罰金3萬元。

「我老闆說妳不可以跟這樣子的人在一起,因爲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跟三流的人在一起,只會變三流的人。」林韋伶口中這三流的人,指的是擁有G罩杯的亞洲波神巧巧;不過,她的口頭攻勢還沒完,說對方胸部拿去秤重量,所以才批她。

林韋伶這些在電視上的快人快語被巧巧提告,林韋伶表示,「我是轉述我老闆的話,如果對方要告,就隨便她!」

巧巧則說,「如果她要炒新聞,就讓她自己炒就好了,我不想要有所迴應,反正就等所有官司結束之後,大家都會很清楚是怎麼回事。」

法院22日依公然侮辱罪判林韋伶拘役30天,換算罰金是3萬元;而林韋伶之所以罵巧巧,是因爲巧巧之前也對她在電視上說了不客氣的話,而且還被起訴了。

2010年,巧巧在節目上說,「巧巧:他們兩人是有交往關係,但是我會把這些話說出來的原因,只不過是因爲妳跟老闆在一起,情投意合那是很自然的事,我不會去說什麼,但是妳不需要因爲沒辦法出道,然後妳就跑回臺灣說我前經紀人強迫我陪睡。」

巧巧被起訴,林韋伶則被判拘役30天,兩個女人戰爭會不會就此打住也備受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