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友11歲女兒8年! 渣男還讓少女懷孕、強迫做流產

孫男性侵女友11歲女兒,甚至還讓對方懷孕。(圖/CFP)

大陸中心綜合報導

遼寧省大連市一名孫姓男子張姓女友與其11歲女兒同住,在2008年開始都會趁女方不在家時,對女兒伸出狼爪,前前後後時間長達8年之久,期間還害女方懷孕,甚至逼做人工流產。近日,法院審判強姦罪成立,將他判有期徒刑13年。

綜合陸媒報導,孫男2007年與張女相識,並在隔年開始同居,兩人還把女方與前夫的女兒接來一起同住,並從2008年開始,會趁着女友不在家時對女兒下手。

最令人驚訝的是,孫男曾因犯搶劫罪於1990年被判處有期徒刑,關了3年之後越獄,直到2012年10月又再次入監,並於2014年6月16日服滿刑期出獄,沒想到在同年7月就讓女兒懷孕了,還在9月逼迫少女做人工流產手術

報導指出,檢察機關於今年4月將此案公訴到法院。法院審理認爲,孫男明知少女未成年,還對其性侵,徹底傷害了一顆幼小心靈,這樣行爲就已經構成強姦罪,且他與少女擁有共同家庭生活關係,並具有教育職責,還以長輩地位使少女孤立無援,加上曾有越獄前科,應當從重處罰;因此依強姦罪判處13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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