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堂妹「整個家族都在問」!他怕被鄙視崩潰:我被色情狂附身
▲男子與親友歡唱完KYV後,借宿堂妹家。(示意圖/記者董美琪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男子去年11月跟家族親戚到KTV歡唱,當晚借宿堂妹家過夜,沒想到卻臨時起了色意,不顧對方苦苦哀求「我是你妹妹!你不可以這樣對我」強脫堂妹內褲性侵得逞。事後,男子擔心淫行曝光會身敗名裂,被家族親友瞧不起,竟不斷傳LINE給堂妹辯稱當晚「是被色情狂附身」,還裝可憐求對方收下數千元的遮羞費。
根據判決書指出,被告去年11月5日跟家族親友到苓雅區某KTV歡唱,直到隔日凌晨才與堂妹共乘計程車返家。男子擔心深夜回家會被反鎖在家門外,無處可去,便要求借宿堂妹家。堂妹心想畢竟是自己堂哥,不疑有他,讓男子進房休息。
半夜,女子睡夢中感覺到棉被裡有隻手在撫摸自己的腰,驚醒後趕緊將堂哥的手推開,豈料堂哥竟立刻以優勢體格將她壓制在牀上,意圖性侵。當時她不斷激烈掙扎,向堂哥哀求「我是你妹妹,你不可以這樣對我」,導致左小腿瘀傷。但男子不顧她反抗,仍強行將她的短褲、內褲脫去後性侵泄慾,直到射精才罷手。
▲女子被堂哥性侵後崩潰,打電話向阿姨哭訴。(示意圖/記者黃克翔攝)
當下女子不甘受辱,將堂哥趕出住處。但堂哥擔心東窗事發,當天上午透過LINE傳訊「妹妹對不起」、「我像附了身的色情狂」、「我真的很後悔很後悔」等語,結果全被已讀仍不死心,晚間再度傳訊:「妳退出羣組,她們跟哥哥一直追問我妳怎麼了?」、「我該怎麼辦,妳不要理我都沒關係,求求妳不要讓她們起疑?這樣我快瘋掉了妹妹~」、「以後整個家族都在問,我真的會死的很難看,妹~我真的承擔不起」。
眼見求情攻勢無效,堂哥竟又裝可憐傳訊:「真的很想跪在妳的面前深深的向妳道歉,等下要出車上班了,但是一整天都還內疚的沒辦法閤眼休息,弟弟妹妹還小,伯母身體又不好,我真的不能出任何事,怎麼纔可以彌補我對妳傷害呢?我的很難受現在」、「雖然很難聽,我想往後哥哥可補貼妳幾千塊的生活起居,讓我對自己的內疚與懊悔負點責任,也是哥哥對妹妹辛苦過日子的一點幫忙可以嗎?」
▲案發後,男子頻頻傳訊求情、道歉,希望堂妹能夠保密。(圖/達志/示意圖)
與此同時,女子也打電話給阿姨,哭訴她被堂哥強暴「很想死、很害怕」,不敢讓任何人知道這件事。阿姨聽完,不斷安慰並鼓勵女子報警處理,整起案件才因此曝光。
法院審理期間,堂哥律師不斷強調當晚孤男寡女共處一室,女子不僅放堂哥進屋,還讓對方同牀而睡,怎麼可能預想不到男方企圖,更何況男子既要用雙手壓制堂妹行動,又要脫去雙方衣物,若女子有激烈抵抗,不可能沒有留下其他傷勢,質疑女子是想仙人跳,又不滿賠償金太低纔會提告。至於男子不斷傳訊道歉一事,僅僅是因爲近親不倫而感到良心不安,並非承認性侵。
法官聽完,駁斥辯方律師說法,強調男女之間並非只有「性」關係,還有親情、友情等關係存在,而且同住一房或同牀共枕並不代表期待發生性關係,更何況被告跟被害人是親戚關係,雙方原先也無私下交往或較爲親密之情誼,基於對親戚信任,提供房間或牀供被告休息,如何等同被害人是在提出性暗示?
▲被害女子事後罹患憂鬱症,經常透露輕生念頭。(示意圖/記者周宸亙攝)
另外,被害人事後罹患憂鬱症,若真的是爲了賠償金,爲何會在遭性侵後立刻致電113求助?又爲何會在原告提出賠償金前就先上警局報警驗傷提告?而且從其向阿姨陳述此事時伴隨哭泣、激動、不知如何處理等情緒反應來看,與一般性侵受害者並沒有兩樣。
法官指出,雙方如果真的是合意性交,那被害人身上不僅不會出現瘀傷,被告更不需要在案發後頻傳訊息要被害人保密,甚至說自己被色情狂附身、不能出事,還提出補償。
對此,法官痛批被告深受堂妹信任,得借宿對方住處,卻爲逞一時私慾,強行性侵,惟念其並無其他前科,且案發後第一時間不斷傳送訊息向堂妹道歉,並非惡性重大、泯滅良知之徒,20日依強制性交罪判刑3年8個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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