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辦觀光業缺工專案 勞動部:起薪過低恐影響求職意願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與交通部觀光局自去年10月13日起合作啓動「觀光暨周邊產業缺工專案協助計劃」,日前已經屆滿,勞動部因應缺工需求,將再續辦專案媒合服務3個月。勞動部指出,先前專案媒合中業者開立薪資普遍偏低,本次續辦將再要求業者優化薪資水平等勞動條件,否則薪資水準仍難以吸引求職人應徵。(本報系資料照)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與交通部觀光局自去年10月13日起合作啓動「觀光暨周邊產業缺工專案協助計劃」,日前已經屆滿,勞動部因應缺工需求,將再續辦專案媒合服務3個月。勞動部指出,先前專案媒合中業者開立薪資普遍偏低,本次續辦將再要求業者優化薪資水平等勞動條件,否則薪資水準仍難以吸引求職人應徵。

勞動力發展署昨日邀集交通部觀光局、中華民國全國商業總會、中華民國旅館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民國觀光旅館商業同業公會、南臺灣觀光產業聯盟等產業公協會團體,盤點檢討專案執行過程所遭遇3大問題並建立5點共識,將再續辦專案媒合服務3個月,以協助觀光產業缺工需求。

根據勞發署統計,先前媒合專案過程中,業者開立的職缺薪資普遍偏低,觀光局匯搜2579個職缺,採月薪且起薪達3萬元以上者佔43.72%,過半以上職缺不符專案薪資標準;至於業者急需的房務員職缺,採月薪且起薪達3萬元以上者僅24.87%。

勞發署就業服務組組長陳世昌受訪指出,去年10月啓動的專案主要針對旅宿業和周邊觀光產業,這次續辦3個月的專案媒合聚焦觀光旅館、旅館及民宿的房務員及清潔人員之即時職缺,薪資則維持原有的專案職缺起薪。

陳世昌說明,北北基桃竹地區的職缺薪資應達3萬元以上,中南東部則不低於2萬8000元以招募初任人員;額外要求具備外語能力、大專以上學歷、相關證照或一定年資以上工作經驗等條件時,建議參考主計總處薪資調查,以住宿餐飲業之平均經常性薪資約每月3.3萬元以上給薪,以增加求職人就業意願。

陳世昌表示,薪資部分會和廠商加強溝通,畢竟政府只能規範基本薪資,業者要理解在人力需求大增下,勞動條件的優化也應調整,呼籲觀光局在專案媒合說明會也可以和業者多加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