虛擬資產法修訂 聚焦穩定幣

金管會表示,去年1月委外研究訂定虛擬資產專法,經參考歐盟、日本、韓國、香港、英國及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IOSCO)等外國規範,以及與專家學者、虛擬資產同業公會及中央銀行等相關單位召開座談會後所訂定的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將於近日進行公告,以徵求各方意見。

針對今年2月召開的座談會、彙集各方意見後,證期局表示,目前有調整的部分以穩定幣發行與管理相關規定爲主,主要是基於保護投資人,希望透過較嚴謹的程序進行,修正方向是針對境外穩定幣交易有統一機制。

至於境外交易則非管理範圍,證期局強調,仍鼓勵國人在境內交易,避免後續有交易糾紛卻求償無門。

此外,今年3月31日是已完成洗錢防制法令遵循聲明的23家虛擬資產服務商,遞交洗錢防制登記申請的最後截止日,不過根據金管會指出,目前僅10家業者提出登記申請,其中四家屬於已完成洗防聲明的業者,意即還有19家尚未遞交申請,若期限截止未申請,未來便不能再從事虛擬資產相關業務,否則將觸犯刑罰。而未在洗防聲明名單中的業者,則任何時間都可遞交申請。

根據這次預告的虛擬資產服務法草案,重點包含虛擬資產相關創新實驗與國際合作、相關用詞定義、商品上下架審查、虛擬資產服務商的許可規範,以及共通管理規範,如內控、財務和客戶保護相關規範等多項內容,草案的總說明及逐條說明將刊登於金管會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