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錢孔急幫詐團查個資 高雄偵查佐貪污遭免職起訴

高雄市新興警分局偵查佐李育輝有欠債壓力,竟收受詐團首腦30萬元,透過警政系統幫查被害人個資,事件因詐騙案曝光後,李男被記兩大過免職,高雄地檢署查證屬實,依貪污、泄漏個資等罪起訴。(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市新興警分局偵查佐李育輝有欠債壓力,竟收受詐團首腦30萬元,透過警政系統幫查被害人個資,事件因詐騙案曝光後,李男被記兩大過免職,高雄地檢署查證屬實,依貪污、泄漏個資等罪起訴。

李男今年6月才獲頒高雄模範警察楷模獎,今年9月下旬,高雄地檢署接獲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檢舉,表示李男1天曾利用警用電腦系統多次查詢他人個資,行爲有異。檢方立即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督察室及政風室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積極偵辦,11月1日持搜索票到新興分局及李男住家搜索,扣得手機等證物,訊問後聲押李男獲准。

新興分局當時強調,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1條及公務人員考績法第12條第3項之規定,將李男一次記二大過處分予以免職淘汰,強調他「知法犯法,已嚴重影響警譽」。

檢方查出,李男因財務狀況不佳、急需用錢,才向詐團首腦、高中同學張姓男子開口借錢,從去年11月至今年6月間,多筆借貸累計30萬元。李男則負責利用帳號密碼登入「內政部警政署刑案資訊系統及智慧分析決策支援」、「165反詐騙系統平臺」查詢特定民衆的個資及筆錄內容,翻拍後透過Line傳送給李男。

面對檢方訊問,李男坦承確實有向張男借貸,但否認貪污,但檢方不採信他的說詞,依貪污治罪條例、刑法等罪起訴。

檢方表示,李男身爲偵查佐,職司社會治安及風氣維護職責,本應奉公守法,爲民表率,竟爲獲取不當對價,利用警察職務上之機會,任意將民衆的個人資料、165反詐騙資料,甚至將打擊詐欺相關專案之內容泄漏給他人,嚴重破壞警紀,加深社會大衆對於職司犯罪偵查員警之負面觀感,損及國家法益甚鉅,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以示懲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