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後核電延役有譜?臺電董座:要修法、提出延役規畫

臺電代理董事長曾文生。聯合報系資料照/記者胡經周攝影

選後能源政策動向備受關注。臺電代理董事長曾文生今(17)日表示,預期新國會將會討論核電延役議題,臺電也做好準備。核電廠延役須修改「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及相關子法,接着臺電提出延役計劃並經審查;此外,核二廠幹貯要能得到地方政府同意。

相關人士說明,核電廠延後役必須修改「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第6條第2項「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之有效期間最長爲四十年」,以及「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申請審覈辦法」第16條「核子反應器設施運轉執照有效期間累積達四十年,仍須繼續運轉者,應於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前5年至15年」提出延役申請。

曾文生日前表示,新國會上路後,對能源使用與選擇將有更多討論,臺電會準備充分資料進行報告,臺電也一定會遵照政府、國會決定執行。曾文生今天出席2024臺電技能競賽,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核電廠延役必須修法。

曾文生表示,未來新國會,「我們覺得會被找去考試,所以先做模擬考」。而核電延役牽涉修法問題,需要修改「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針對核電機組運轉40年限制及申請延役年限;臺電作爲國營事業,若國會有提出,都會做該做的評估,包含遇到的所有問題。

他表示,假設國會決議朝向延役規劃,修法是其中一個關鍵,接着臺電提出延役計劃並經審查,另外,核二廠幹貯要能做,意即地方政府同意問題。

至於核電廠延役多久才具經濟效益,曾文生說,包含工程費用等都皆須評估。

外界認爲,核電延役對電價有穩定作用。臺電總經理王耀庭說,核二、核三若要延役,首先要進行技術評估,技術評估時則會依據延役長度不同,例如10年、20年,而影響投資項目,成本是否符合要都須計算,以及發電量規模,才能知道對電價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