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人股份: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局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雪人股份公告,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福建監管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決定書指出,公司2023年年報對子公司四川佳運油氣技術服務有限公司的商譽相關資產組減值測試中,相關評估機構的評估工作存在未採用市場價值計算債權股權比例、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預測基礎與商譽資產組賬面價值確定基礎不一致、營運資金測算口徑不正確等問題,導致多計商譽相關資產組評估值。公司直接採用評估機構的評估結果,導致2023年商譽減值計提不恰當。公司上述情況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林汝捷作爲董事長、總經理,許慧宗作爲財務總監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前述違規行爲負有主要責任。福建監管局決定對雪人股份採取責令改正,對林汝捷、許慧宗採取監管談話的行政監管措施。
本文源自:金融界AI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