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新京報貝殼財經訊 6月27日,杉杉股份公告,公司及相關人員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寧波監管局出具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寧波證監局對公司及相關人員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公司控股股東杉杉控股通過採購預付款、工程預付款等方式佔用公司資金,2022年1月至2024年4月累計佔用17.88億元。公司未及時披露相關信息,違反了信息披露管理辦法。公司部分關聯交易未履行審議程序且未及時對外披露。寧波證監局對公司及相關責任人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編輯 王進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