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智知(603869.SH)及相關人員收到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智通財經APP訊,ST智知(603869.SH)公告,公司於2024年5月31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西監管局下發的《關於對新智認知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現將相關內容公告如下:

“新智認知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史玉江、張宇迎、張亞東、楊瑞、胡芳、張炎鋒、王文波:我局監管關注到,新智認知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ST智知或公司)存在以下違規行爲:一、未按規定披露2023年度業績預告;二、以前年度財務報告信息披露不準確。公司現任董事長兼總經理史玉江,時任董事長張亞東、張宇迎,時任總經理楊瑞、胡芳,現任董事會秘書兼時任財務總監張炎鋒,現任財務總監王文波,分別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三條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四條規定,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八條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一條規定,對上述違規行爲負主要責任。

依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九條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五十二條規定,我局決定對ST智知、史玉江、張亞東、張宇迎、楊瑞、胡芳、張炎鋒、王文波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你們應按照以下要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整改,並於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