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教交通安全遭批破壞課綱 教育部澄清:以融入、體驗方式實施
近期中小學接到交通部函文,要求落實辦理「交通安全教育課程」校訂課程,此事引發教師團體不滿,質疑交通部與教育部聯手破壞課綱法制。對此,教育部稍早指出,學校推動交通安全教育,是以融入課程、宣導、講座、體驗等方式實施,近期將邀集交通部、縣市政府、學校及相關教育團體代表,針對安全教育如何有效實施作進一步討論。
教育部說明,鑑於我國道路交通事故死傷嚴重,109年死亡人數3,000人(平均每日死亡8.22人),受傷48萬餘人;其中24歲以下兒少及青少年死亡達445人,受傷近16萬人,安全教育向下紮根至爲重要,更是交通部與教育部長期關注及重視的議題,爰除鼓勵學校運用各項時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宣導外,另請以重要議題融入課程方式實施。
教育部表示,爲有效提升學生安全意識,降低意外事故傷害,國教署依學生髮生事故傷亡率較高類型,分列「交通安全、水域安全、防墜安全、防災安全、食藥安全」等5大主題,並發展各教育階段適齡適性之安全教育課程教材教案,供各級學校教師運用,預計於110學年度前逐步產出。
國教署也說,尊重學校課程規劃,未來學校可依學生需求與學校特性,因地制宜選擇參考運用於教學,讓學生從周遭生活就能理解及實踐安全教育,使學習更有彈性,並增強學生安全素養、自救與解決問題之能力。另外,國教署也強調,近期將邀請交通部、縣市政府、學校及相關教育團體代表,針對安全教育如何有效實施作進一步討論,期規劃的基本能力架構、教學示例能充分運用於校園,共同維護學生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