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失蹤男獲贈50萬 獵人當心「國稅局找上門」

楊姓獵人若獲得50萬獎金,可能要繳所得稅。(翻攝畫面

新竹一名邱姓男子闖入中橫管制區後失蹤40天,被上山打獵的楊姓獵人找到,撿回一命。邱男家屬對外懸賞50萬尋人獎金,邱家楊男約好,將於今天當面交付這筆獎金。律師提醒,獎金視爲所得,楊男若拿到這筆錢,可能面臨「繳稅」,應事先做好規劃

「對於送出50萬元的家屬來說,給付原因是懸賞廣告,家屬不用繳贈與稅;對拿到獎金的獵人來說,他一下子多了50萬所得,有可能被國稅局列爲收入,進而課所得稅。」

律師姚盈如指出,薪資、獎金、股票獲利都是所得,楊男或許不知道要報稅,但如果國稅局來追,他就得補繳。稅務人員表示,楊男也許本身有工作,本來就在繳稅;若50萬列入所得,等於總收入增加,一旦級距拉高,稅率也會不同。

楊男透露,他1年只上山打獵1次,沒想到這麼巧找到邱男。他原本不知道有懸賞獎金,真的拿到錢,會捐部分公益,其餘的用來添購果園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