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恆不法所得買馬莎拉蒂等3車 她曝未在財產申報上:構成申報不實
▲國民黨立委顏寬恆。(圖/記者鄧木卿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國民黨立委顏寬恆遭控涉及房屋假買賣、竊占國土和詐領助理費等案,26日一審兩罪重判8年4個月,判決書也揭露,顏寬恆將不法所得款項用於支付瑪莎拉蒂豪車(總車價644萬元)的尾款72萬餘元、馬自達轎車134萬餘元、TOYOTA RVA4休旅車111萬餘元。對此,臺灣基進秘書長吳欣岱表示,顏寬恆沒有申報這些汽車,很可能構成申報不實。
臺中中二選區立委顏寬恆因竊占國有地、假買賣以及詐領助理費等,被臺中地檢署起訴。臺中地院今一審宣判,顏寬恆貪污罪判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僞造文書6月可易科罰金。設計公司張姓負責人僞造文書判刑4月;顏仁賢僞造文書6月,均可易科罰金。至於竊占國土部分,顏仁賢判刑6月,顏寬恆、陳麗凌則無罪。
吳欣岱指出,在監察院廉政公報中,顏寬恆和妻子陳麗凌總共身家數億,卻只申報一臺汽車。起訴書裡寫的瑪莎拉蒂也不在其中。翻開監察院出的《廉政專刊第254期》,就發現顏寬恆果然沒有申報這些汽車,很可能構成申報不實。
吳欣岱質疑,顏寬恆是要大家相信,一秒鐘幾千萬上下的臺中顏家,名下只有一臺老米漿(BMW)嗎?
吳欣岱認爲,顏寬恆身爲現任立法委員,應該出來說清楚,到底還有沒有未申報的財產,而透過贓款購買的百萬名車,都去哪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