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寬恆貪污偽造文書一審有罪 地方反應兩極

臺中地院今依貪污、僞造文書2罪判顏寬恆8年4月徒刑,竊占部分判無罪。(報系資料照)

國民黨籍立委顏寬恆涉貪污、僞造文書,臺中地院今天共判8年4月。地方反應兩極,有人認爲清廉是從政者本分,有人覺得顏家的經濟能力,不需這樣做,盼顏寬恆說清楚。

顏寬恆涉詐領助理費、房屋假買賣、竊占國土等案,臺中地院審理後,今天依貪污罪判7年10月,褫奪公權3年;僞造文書6月,可易科罰金,盜領助理費新臺幣108萬元沒收;竊占國土罪則無罪,合計8年4月,可上訴。

國民黨籍臺中市議員吳瓊華表示,顏家的環境以及經濟狀況,不至於需要做這樣的事,希望他繼續上訴二審,把事情說清楚,爲自己澄清,繼續爲地方服務。

民進黨臺中市議員張家銨則說,這幾年臺中第2選區的立委儼然成爲顏家爲自身利益死咬不放的政治位子,過去的罷免、補選都有顏家干預。她認爲,清廉是從政者的本分,不論最終顏寬恆有無被褫奪公權,都希望顏家可好好善待選民,不要再造成地方的紛擾。

有地方民衆認爲,顏寬恆的貪污問題在選舉之時就已受調查,他對質疑卻視而不見繼續選到底,爲了當立委可不顧選民感受,簡直是造成地方動盪不安的亂源。

不過也有民衆覺得,顏家對地方建設與付出可以看見,雖然顏寬恆補選沒上,但捲土重來展現努力的態度,依然順利當選。但顏寬恆在政治路上風雨不斷,現在還涉入詐領助理費、僞造文書,希望他能夠說清楚給地方交代。

民進黨臺中市黨部主委許木桂表示,尊重司法判決結果,顏寬恆案要等到定讞有罪才需解職,暫時不影響立委任期或國民黨立委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