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商違法促銷...被揭發還延長活動 董氏批藐視公權力!

政府調漲煙價,有煙商違法促銷,被揭發還囂張延長活動時間。(圖/達志示意圖,下同)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行政院會今(21)日通過衛福部擬具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將送請立法院審議,菸害防制事隔十幾年,終於跨出一大步。但有民團抗議,政府調漲國內每包煙20元煙稅,有煙商無視臺灣人健康,藐視公權力,公然違法舉辦新空煙盒可退5~10元或換啤酒等活動。

董氏基金會執行長姚思遠表示,3年前中央地方政府爲了招商主管國人健康的國健署縱放外國菸廠進駐臺灣,讓日本煙商享有7.6公頃廠房、其他租稅優惠,從此每年更可少繳一、二十億關稅給臺灣政府,並在享受臺灣投資所有的福利後,煙商也進一步推出低價品牌生產日本進口煙,並透過雜貨店檳榔攤向年輕人違法促銷煙品,被揭發後,還囂張延長促銷活動時間。

▲董氏呼籲,臺灣應加重開罰煙商違法促銷。

董氏痛批「日本煙商認爲反正又罰不到,還延長促銷活動至明年3月底。」對此,消費者文教基金會董事長遊開雄表示,《菸害防制法》明確規定,煙商以折扣及贈品方式促銷煙品,已違反第9條第3款規定,依同法第26條,每一個品項煙品可處500萬元~2500萬元罰鍰,但4月就發生的違法促銷案到12月都還不罰,加上衛生局只處理民衆舉證檢舉的少數個案,難怪煙商看不起政府的執法能力

香港執行佔煙盒正反面面積85%的大幅警示圖文,十二款警示圖文包括死亡、陽痿、衰老、中風、切除喉嚨末梢血管疾病、燃燒金錢等強烈的警示,但臺灣還停留在10年前印製35%面積不痛不癢的警示圖文。姚思遠直說,臺灣不只是警示圖文規範落後,也無法真正管制煙商的違規促銷,各項菸害防制政策都落後。

姚思遠呼籲,政府對煙商違法促銷的每一個品項煙品處最高2500萬元罰款,還要同時修正《菸害防制法》,對煙商違法促銷、廣告煙品加重罰則,從處「500萬元~2500萬元」提高到「1千萬元~5千萬元」,且「經三次處罰者,要停止製造、輸入1年~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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