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荔浦:唯一住房正在掛牌出售的,辦理新購住房商業性貸款可按首套住房認定

據微信公衆號“荔浦市融媒體中心”7月20日消息,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荔浦市發佈《關於進一步促進荔浦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件提出,推動高品質商品住房供應。科學安排土地供給,完善出讓地塊周邊配套設施,支持因地制宜開發高品質住宅產品。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綠色、低碳、智能、安全的“好房子”。

同時,加強住房信貸支持。落實首套住房貸款利率政策動態調整長效機制,調整全市首套和二套住房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限,鼓勵商業銀行執行更大幅度下浮政策。支持提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賬戶餘額支付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

荔浦市還將實施階段性購房補貼。在荔浦市城區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並完成契稅繳納的,按照已繳納契稅金額的50%給予購房補貼。政策執行期:發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購房補貼形式爲專項消費券,商品房合同網籤、登記備案、契稅繳納均在此期間。)

優化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居民家庭在荔浦市城區內無住房的,或在荔浦市城區內的唯一住房正在掛牌出售的,辦理新購住房商業性貸款時可按首套住房認定,執行首套住房信貸政策。

支持多子女家庭改善性住房需求。多子女家庭(二孩及以上)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家庭成員在荔浦市城區內已有一套住房,有住房貸款未還清的,金融機構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在荔浦市城區內已有兩套住房,有住房貸款未還清的,金融機構按二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