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擬發佈陸首個城中村改造條例 需2/3以上村民同意
廣州擬要發佈大陸首個城中村改造條例,例如在改造意願徵詢上,規範需2/3以上村民同意纔可啓動。(澎湃新聞)
廣州針對「城中村」改造的立法工作迎來最新進展,根據《羊城晚報》報導,近日從廣州市人大常委會了解到,《廣州市城中村改造條例(草案修改稿·徵求意見稿)》擬於12月下旬進行第三次審議並交付表決。據瞭解,這是廣州市首次針對城中村改造進行的立法,也是全大陸首個將發佈專門針對城中村改造的地方性法規條例。
觀察該草案的徵求意見稿中,明確了城中村改造的目標、流程、政府職責、徵地補償等內容。如改造意願徵詢上,須經過所在村2/3以上村民同意方可啓動改造。
在集體土地徵地補償上,則遵循先補償後搬遷的原則。徵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補償標準,以及徵收土地涉及的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青苗的補償標準,由區人民政府按規定擬定並依法逐級報請省人民政府批准公佈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