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明山4死車禍/駕駛反應車開起來會抖 手剎車還被拆

▲釀陽明山4死車禍水泥壓送車,手剎車竟然早已被拆。(圖/資料照/記者柳名耕攝)

記者楊佩琪臺北報導

去年7月發生在陽明山仰德大道4死9傷車禍,檢警調查發現,肇事的水泥壓送車手剎車竟早被拆除,減速驅動齒輪的插銷式螺帽又已斷裂,加上車體超重,比原先設計可乘載重量超出4分之1,3大主因造成車禍。誇張的是,死亡的駕駛阮英貴反應車子開起來會抖動,維修人員還是未仔細檢查,將信詠公司負責人美蘭真銓材料車輛維修人員盧志宏提起公訴。

陳美蘭及盧志宏部分,是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已死亡的水泥車駕駛阮英貴、隨車助理金水陳心怡,以及陳美蘭的父親共4人,因罪嫌不足,不起訴處分

檢方追查,阮英桂駕駛的水泥壓送車爲民國66年8月出廠車輛,車齡高達40年,應別注意能否正常行駛。但調查發現,事發時車體嚴重超載,原本限重15公噸,當時車體卻重達20.16公噸,超出原設計的4分之1。更誇張的是,手剎車竟然早已被拆除。

▲阮英貴曾反應,車子開起來抖抖的,但維修技師卻未落實安檢,只更換無關緊要的中央傳動軸。(圖/資料照/記者楊佩琪翻攝)

而在2016年12月,盧志宏爲車子進行「後差速器」更換作業時,竟然未注意連接中央傳動軸的減速驅動齒輪固定螺絲上的插銷,已經斷裂,使得減速驅動齒輪軸無法固定。即便事發前3個月,阮英貴曾反映,車子開起來「有點抖動」,但盧志宏只更換了中央傳動軸,也未進行進一步檢查,就繼續讓阮英貴駕駛,等於開着一輛行動炸彈

至於阮英貴,因事發時死亡,被控業務過失致死、業務過失傷害、業務過失致重傷等3罪,處分不起訴。隨車的江金水、陳心怡,並未負責車輛的維修或駕駛部分,難認有知悉或需負應注意的義務,因此也不起訴處分。

另外,陳美蘭的父親雖爲公司負責人,但實際負責管理人爲陳美蘭,陳父在事發前僅協助聯繫阮英貴的出車事宜,且證據顯示,陳父有指使阮英貴違規行駛仰德大道,規避管制時段;加上車輛維修部分,皆由陳美蘭、司機維修廠聯繫,因此裁定不起訴。

4死慘劇也讓檢方相當沉痛,強調業者必須確實落實車輛維修、保養的責任,也將責請相關主管機關,對於大型工程車監理、查覈以及管控嚴格加強。

▲檢警追查,並未有證據水泥車公司要駕駛違規行駛仰德大道。(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