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到錢懷疑妻子外遇 莽男開槍流彈擊中她手掌

吳男犯案後逃離現場,並搭乘朋友車子南下雲林及屏東躲藏。(翻攝畫面)

吳男搭乘朋友車子南下雲林及屏東躲藏。(翻攝畫面)

警方起獲作案改造手槍1把、子彈28顆。(圖/警方提供)

新北市三重區24日發生男子向妻子要錢不成,開槍打傷妻子的案件,警方獲報後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調查,隔日在雲林將協助藏匿槍枝的共犯李姓男子(52歲)拘提到案,警方後續掌握主嫌吳男(63歲)行蹤,於27日在三重將其逮補到案,全案訊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移送新北地檢署偵辦。

警方調查,24日晚間10時許,吳男在三重後竹圍街自家客廳中,向妻子黃女(54歲)要錢遭拒,他又以懷疑妻子有外遇爲由,與妻子發生激烈爭吵,過程當中吳男竟持改造手槍企圖恐嚇而朝地板射擊,不料卻誤擊妻子右手掌。

案發後黃女自行到超商請店員協助打119報案並前往醫院就醫,而吳男則是將槍枝放入隨身包包交由友人李男協助藏匿,並在另名蔡姓友人(56歲)接應下,搭乘1名許姓男子(53歲)的車輛南下至雲林、屏東等地躲藏。

警方專案小組調閱監視器,根據車牌相關線索,案發隔日便在蘆洲光華路查獲犯案用的槍枝及子彈28顆,同日便在雲林將協助藏匿槍支的李嫌拘提到案;警方於27日掌握吳嫌北上的行蹤,於三重將其逮捕歸案,並依槍砲罪嫌移送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