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立明挺死刑!為減少國家犯錯機率…他提出一條件

立法院全院委員會今天審查司法院大法官人事案,下午續審司法院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圖),姚立明說支持死刑,不過應該給予判決死刑的人比較嚴格的條件。記者曾學仁/攝影

立法院今天召開全院委員會,審查司法院人事同意權案,國民黨立委楊瓊瓔對副院長被提名人姚立明提出死刑存廢議題,姚立明說,他支持死刑,不過,死刑除了是禁止人民侵犯人民的生命權,國家也不能侵害人民的生命權,爲了降低國家犯錯的機率,他贊成給予被判決死刑的人比較嚴格的條件。

對於上任後,對於其他涉及死刑的憲法訴訟,他是否會支持推翻死刑釋憲案?姚立明表示這涉及個人心證,任何法官不能在判決前說明判決的理由與決定,這點他真的不能回答;日後如果有任何系屬大法官的案件時,他當然按自己的專業與良心來判決,但是他不能在任何個案之前表達他的心證。

楊瓊瓔說,姚立明自傳上只寫了14篇期刊論文,國圖資料中姚立明的38篇論文中多數是比較政治的政治學領域,而且多半是1990年代發表的,他質疑姚立明已經很久沒有深入研究憲法法學議題,如何承擔釋憲的重任?姚立明說,若提名法官、檢察官、律師等擔任大法官,也可能不是以學術論文爲主,但在各自領域各有所成就。姚立明強調,他的專業是在憲法組織編,參與政治實務對他有多方面幫助,解釋憲法條文不是純粹條文演繹而已,必須瞭解現在權力互動間核心問題。

另一方面,楊瓊瓔也質疑姚立明擔任賴清德競選總幹事的主要工作內容?姚立明迴應,賴清德說需要和其他幹部不同角度思考的聲音,因此找到他,主要幫助政治評估跟選舉民調分析。

楊瓊瓔進一步追問,是否認爲適合在賴清德就職不到一年就提名他擔任司法院副院長?假如姚立明是賴清德幕僚,是否同樣給出此建議?姚立明說,他確實思考過會引起質疑的問題,但是賴清德肯定他對憲法的論述。他也強調,獲得提名後就沒再與賴清德聯絡,符合獨立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