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促符限縮條件死刑犯 應速執行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右)、羅智強(左)20日舉行「迴應死刑釋憲案」記者會,呼籲法務部儘快釐清,落實死刑迴應社會期待。(姚志平攝)

憲法法庭昨日宣佈死刑有條件合憲。藍委直呼大法官終於聽見8成反對廢除死刑民衆的聲音,不過針對判決設下的限縮條件,也有認爲難以接受,強調對於那些犯下殘忍罪行的兇手,法律給予相應的懲罰,這就是罪刑相當原則的體現。民衆黨團則強調,將要求刑事司法體系針對本次憲法判決結果,研擬配套措施,以迴應民意的期待。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直呼,83%人民的憤怒之聲終於讓大法官聽見,也讓民進黨謙卑。羅智強認爲,死刑必須非常謹慎使用,但死刑在現階段臺灣人民情感及社會治安維護上,也確實需要保留,如今既然被宣佈合憲,就要回頭問法務部,已經判決定讞的死刑犯,是不是應依法執行?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針對大法官設限的限縮主張,法務部應儘速執行37名死刑犯中,合乎本次判決意旨的死刑;也不應讓惡性重大者非常上訴;未來也應嚴格科學鑑定,不能讓犯人以精障爲由逃避死刑判決。

不過國民黨立委羅廷瑋表示,仍難以接受,死刑是針對那些犯下極端暴行者的必要懲罰,法律應保護受害者及其家屬的權益,而非一味追求對加害者的寬容。

國民黨立委李彥秀也認爲,憲法法庭透過本判決達到實質廢死,與絕大多數臺灣人民感受有相當大的落差。

民衆黨團表示,判決解釋實質提高死刑門檻,在形成國家刑事司法政策過程中,仍須面對民意檢視,否則不但無助提升社會共識,反而擴大沖突。

民衆黨團說,鑑於過往司法改革成果不彰,當前臺灣民間對司法的信任度尚待提升,人民難以接受重大刑事案件罪犯在監獄經過矯正、教化後即可弭除再犯的疑慮。追求人權保障同時,司法公正性、正義價值實現、法制矯正與教化功能亦不該偏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