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衝陽明山泡溫泉收「18萬罰單」 他控告示不明提申訴遭打臉
男大生夜衝陽明山泡溫泉,事後竟收到「18萬元罰單」,他見「告示不清」提申訴遭打臉。(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臺北市1名男大生,日前騎着1輛老破車夜衝陽明山泡溫泉,行經途中1黑影從巷子衝出來差點撞上,但卻直接離去,豈料,事後卻收到1張18萬罰單,其原因爲「行經設有告示執行酒測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讓他抱怨當天根本無任何臨檢告示,因此,決定要對18萬罰單做申訴動作,對此,士林分局也做出了迴應。
一名男大生在臉書社團「爆料公社」發文,他表示騎1輛老破車夜衝陽明山泡溫泉,突然路旁冒出黑影,豈料是1名警察從巷子衝出來,由於當下時速只有40公里,但反應只有「1條斑馬線」距離,也差點撞上。
男大生夜衝陽明山泡溫泉,事後竟收到「18萬元罰單」,他見「告示不清」提申訴遭打臉。(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事後,他竟收到1張18萬的的罰單,挨罰原因是「行經設有告示執行酒測處所,不依指示停車接受稽查」,對此,他相當不滿表示,當下根本不知道衝出來的黑影是警察,現場也未設有任何告示、三角錐、警車、酒測臨檢牌子,警察也無吹哨,也沒有揮動指揮棒,並表示若是合法路檢,應該要架攝影機吧!他也表示正準備對這18萬罰單做申訴動作。
男大生夜衝陽明山泡溫泉,事後竟收到「18萬元罰單」,他見「告示不清」提申訴遭打臉。(翻攝自臉書爆料公社)
據《TVBS新聞網》報導,士林分局調閱現場監視器與執勤員警密錄器,是發當下確實有擺放告示牌、三角錐,同仁也有穿着反光背心,只是男大生通過時,員警持指揮棒示意攔停,但男大生已經騎走。
然而,是士林分局也坦承,18萬罰單有誤,由於當天是執行防標任務,並非酒測勤務,因此,依法開罰應該使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0條2項1款做裁處,罰單金額也爲900到1800元,因此,已撤銷原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