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市燒烤攤徵工讀「以顏值計薪」!老闆觸法G了 最重可罰150萬
▲臺中某夜市燒烤店老闆徵工讀生,竟以顏值計薪。(圖/東森新聞)
應徵工作也要看「臉」?有網友再臉書社團「爆費公社二館」PO出照片,表示日前經過臺中某夜市時,赫見燒烤攤老闆貼出應徵工讀生告示,但仔細一看,薪資竟然是以「顏值計算」,網友紛紛質疑老闆應徵條件是否有歧視意味,「難道長得不好看錯了嗎?」對此老闆也現身迴應,該告示幽默的成分比較大,不只顏值,能力也同樣重要;但事實上老闆此舉已觸犯《就業服務法》,可開罰新臺幣30萬至150萬元。
網友在臉書社團PO出照片,臺中某夜市裡的一家燒烤店老闆在攤位上貼出告示誠徵工讀生,但仔細一看,紅色的看板上竟然大方寫着「薪資以顏值※計算※」,畫面一曝光立即引起網友熱烈討論,有人揶揄「這家我應徵過,老闆說不用一天就破產了」、「今天早上去應徵,老闆說整攤頂給我都不夠付半天薪水」;但也有認爲,老闆開出如此條件,「不只給你低薪,還同時羞辱你」、「難道長得不好看,錯了嗎?」
據瞭解,該家燒烤攤每週五、六、日在大雅夜市擺攤,其他天則出沒在豐原太平洋夜市、潭子夜市等地;在該張徵人告示引起熱議後,老闆也現身說法,表示自己一開始挑選工讀生都是找年輕、漂亮的,「就是一個門面,但目前來詢問的都是男生啦!」老闆坦言,徵才告示如此寫,除了搏眼球外、其中幽默的成分也比較大,不必太過認真。
老闆強調,希望來應徵的工讀生,不只顏值高,能力也同樣重要,「我們基本薪資都是1小時160元起,但我們目前有工讀生真的是以顏值下去計算,也是有做到時薪200元起的,工作能力OK、顏值OK的話,那薪水相對會比較高。」
雖然老闆創意徵才在網路上引起暴動,但臺中市勞工局指出,該句「薪資以顏值計算」實際上已經觸犯《就業服務法》,「僱主僱用員工,不可有容貌歧視」,如若調查屬實,可開罰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此外,若薪資4萬元以下,也應明確揭露,這部分也可開罰6萬至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