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月賺38K跩什麼」 妻放生夫卻連兒子也跑了

社會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市彭姓男子2010年5月與黃姓女子結婚,兩人育有一子,但妻子婚後不僅沒有出門工作還鮮少做家事,並嫌棄他每個月只賺3萬8000元太少,也不是富二代,甚至罵公婆「死愛錢」。雖然離婚後法官監護權判給黃女孩子卻出現退縮、焦慮的現象,因此又改判父親,此外女方每月還須負擔6000元的扶養費

▲黃女嫌棄彭男每個月只賺38K太少。(示意圖記者皮心瑀攝,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彭男指控,結婚後的一切生活開支都是他負責,工作收入、銀行存摺或是提款卡交由妻子處理,沒想到居然被嫌棄收入過低,不僅兩人經常發生爭執,還會大罵公婆「死愛錢」、「幾十歲的人還要跟兒子拿錢」,「她沒有工作,也很少做家事,常常出門遊蕩到半夜0點纔回來,問她去哪裡、跟誰出去都不說,有時還會在凌晨3、4點時看電視,讓需要早起工作的我整天精神都處於高度緊繃的狀態,如果多說一句,她就會冷眼以對,甚至將電視音量調大。」

彭男認爲兩人婚姻的爭執點是金錢,因爲妻子曾指着他大罵「一個月才賺3萬8000元的人,跩什麼跩啊?你跩三小啊你?」、「你是王永慶是不是?」、「還擺臉色?像什麼樣子?你有資格擺譜嗎?」等話,就算想溝通也被一句「你收入低微沒有資格談」給打回來,最後不堪精神上的壓力才決定離婚。

▲黃女不僅罵公婆「死愛錢」,還會在半夜將電視調大聲讓丈夫無法睡覺。(圖/取自免費圖庫pakutaso,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然而,彭男在離婚之後仍對兒子相當關心,沒想到黃女每次知道他想和孩子見面就會大力阻撓。高等法院法官則發現另一個點,原本男童一審前還很活潑,母親節時甚至會寫卡片奶奶,跟着母親生活後卻出現退縮、焦慮的情況母子倆顯然不適合同住。

由於男童與父親會面時情緒都相當高興,程序監理人訪視後也建議應該將監護權改判給父親。法官認爲,黃女一被問到要如何照顧兒子只能給出籠統答案,還會對孩童說一些大人之間的紛爭或直接咒罵前夫家,明顯違反友善父母原則,這樣下去未來也會對孩子的成長造成影響,因此裁定改由父親獨任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