頤和地產未按期披露年報被警示

中新經緯8月7日電 廣東證監局網站6日下發《關於對頤和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何建信、何建樑、李鳳霞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公告顯示,經查,頤和地產集團有限公司(簡稱“頤和地產”)作爲公司債券發行人,未在規定期限內披露2023年年度報告。上述行爲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222號,下同)第四條、第五十條、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

何建信時任公司董事長,何建樑時任公司董事、總經理,李鳳霞時任公司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財務負責人,未能保證頤和地產及時履行法定信息披露義務,違反了《公司債券發行與交易管理辦法》第五十三條第三款的規定。

廣東證監局決定對頤和地產、何建信、何建樑、李鳳霞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天眼查App顯示,頤和地產成立於1996年,位於廣東省廣州市,是一家以從事房地產業爲主的企業。龍森投資(香港)有限公司對該公司全資持股。(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