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家長會長「追不到」女主任 臉書7PUPU誣指:第三次約會就進旅館

胡男指女學務主任和男家長髮展不倫戀。(圖/示意圖,無關本案/達志示意圖)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已婚的胡姓男子在某間國小擔任家長會長,但他卻因爲得不到女學務主任的愛,竟多次用假帳號發文內容誣指對方行爲不檢點「與有婦之夫交往約會帶回家」、「第三次約會就進汽車旅館了」、「一個40幾歲女人在超商買保險套」、「在超商跟男家長約會」對此,高雄地院依法判胡男拘役110天,民事部分也得賠償對方12萬元。

判決指出,已婚的胡男在擔任家長會長時,已經和妻子分居,而當時他和學校的女學務主任發生感情糾紛,竟然就因爲得不到對方的愛,在臉書發文誣指對方,「與有婦之夫交往約會還會帶回家」、「妳覺得他的老婆應該不應該看到妳扭捏裝嫵媚」、「不會又是用楚楚可憐這招吧?! 」、「想起第三次約會就進了汽車旅館,其實自己也驚訝妳的熱情會員卡現在跟誰用呢?」。

女學務主任得知後,氣得報警揪出胡男,並怒控他妨害名譽,同時也提起附帶民事求償。對此,胡男供稱,是因爲事業不順,又和妻子分居,纔會將情感投入到對方身上事發後也已經和對方道歉。對此,高雄地院審酌後,依法判胡男拘役110天,如易科罰金得繳納11萬元,而民事部分則須賠償女學務主任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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