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受賄案開審

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路透

以色列總理納坦雅胡受賄案24日開審,成爲該國第一個出庭面對指控現任總理。納坦雅胡被控收受賄賂、詐欺以及背信。受賄罪若成立,他最高恐面臨10年徒刑;詐欺與背信最多可判3年。

納坦雅胡在右翼利庫德政團內閣部長陪伴下,在法院3人陪審團面前現身。他在審判開始時宣稱自己清白,是遭人陷害。納坦雅胡進入法庭前面對電視攝影機表示,相關調查從一開始就受到玷污,內容皆爲捏造。

納坦雅胡說,他行爲正直,矢言將擊敗指控,並繼續以總理身分領導以色列。

納坦雅胡去年(2019年)11月遭檢方以受賄、詐欺和背信等罪名起訴。他被控涉嫌不當收受價值26.4萬美元(近臺幣800萬元)禮品,並向以國最大報《新消息報》和新聞網站Walla提供好處,要他們爲他說好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