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爲電動車沒關係? 嘉義中年男酒駕被法辦

吳男電動車酒駕被法辦。(圖/取自嘉義政府警察局,下同)

社會中心/嘉義報導

嘉義縣大林鎮一名7歲的吳姓男子日前凌晨酒後騎乘電動車遭員警盤查經測後發現酒測值高達0.86。他雖供稱不知酒後騎電動車違法,但訊後仍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民雄分局大林分駐所警員陳永祺李文耀25日執行勤務,發現1名中年男子騎着電動車,行經中興路蘭州街口時,不僅行車不穩還沒開車燈。警方上前攔查,隨即聞到吳男渾身酒氣,實施酒測後還發現吳的酒測值高達0.86,已超過規定的0.15。警方調查,吳男所騎乘的電動車時速雖然不超過25公里,不用考照就能上路,但仍屬於動力交通工具的一種,依法不能酒駕。全案訊後將吳男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