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縣府再爆涉貪 2男收押禁見、科長等5人交保

宜蘭地檢署指揮廉政署偵辦宜蘭縣政府人員涉貪案,文化局賴姓約僱人員與張姓廠商遭地院裁定收押禁見。(李忠一攝)

宜蘭縣政府再爆弊案!文化局賴姓約僱人員利用活動承辦機會,涉嫌收受張姓廠商賄款,宜蘭地檢署昨依《貪污治罪條例》將賴男、張男聲押禁見獲准,檢廉還查出民政處有3人涉有不法,層級最高是曾任科長、涉僞造文書的黃姓男子,黃男等5人諭令3萬到10萬元交保候傳。

檢廉日前偵辦三星鄉長李志鏞涉貪案,張姓廠商涉入其中,檢廉掌握張男的帳冊,記錄收賄對象與賄款流向,這本帳冊還被縣府人員戲稱爲「死亡筆記本」。19日宜蘭地檢署指揮廉政署,搜索11人辦公室、住所。

據瞭解,文化局賴姓承辦人是張姓廠商的主要對口,賴男在2017年的童玩節舞臺搭設、2020年歡樂宜蘭年的送舊迎新佈置等,透過浮報帳目的方式拉高估價,張姓廠商再向賴男行賄,賴男涉收3萬、10萬元賄款,檢方以所犯爲5年以上重罪向地院聲請羈押。

不過,地院開庭時,張男與賴男對金流的解釋是借貸關係,但2人說法與證人供述有所出入,對犯罪事實並未全部坦承,法院審酌後認爲,被告有勾串證人之虞,有羈押必要,裁定賴男、張男羈押禁見。

張男還承辦縣府民政處的活動,民政處林姓科員在兵役節活動中,利用提高廠商估價,涉收8000元;時任民政處康姓約僱人員則在元旦升旗典禮中,浮報7萬元款項,林男、康女各諭令3萬與10萬元交保。

強制處分的7人中,《貪污治罪條例》被告達4人,除遭押的張姓廠商外,其餘3人皆爲縣府人員;諭令5萬元交保的民政處黃姓前科長,各3萬元交保的下游廠商蔡姓、林姓夫妻,則爲僞造文書的被告。

宜蘭縣副縣長林茂盛則表示,案件目前還在偵辦中,縣府尊重也會配合整個偵辦過程,縣府會本於毋枉毋縱的態度來看待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