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樣吃三次藥 「間隔八小時」和「每天三次」指示有差嗎?
▲一樣吃三次藥,「間隔八小時」和「每天三次」指示仍有差異,示意圖。(圖/記者鄺鬱庭攝)
A:以治療的觀點來看,「每八小時一次」跟「每天三次」是不一樣的。
「每八小時一次」是指一天二十四小時中,每一次服藥的間隔時間是相同的,例如用藥時間在上午七點、下午三點、晚上十一點(均間隔八小時)。
如果醫師希望藥品在身體內維持一定的濃度,就會開立此種服藥方式,如抗生素,固定間隔時間服用,可以維持穩定的殺菌效果。
「每天三次」是指在一天當中的「非夜間睡眠時間」,服藥的間隔時間不一定是相同的,通常民衆都是配合三餐時間用藥較容易記憶。
如果某種疾病的症狀可能影響清醒期間的生活作息,醫師就會開立此種服藥方式,如消炎止痛藥,可以降低日常工作或生活上的不適。
由上可知,不同的藥品使用時間可以發揮不同的治療效果,因此,一定要確實閱讀藥袋上的使用時間說明,或是依照醫師或藥師指示的用藥時間,方能有效發揮藥品的功效。
若因特殊工作屬性(如需輪值大夜班,日間休息),可與藥師討論,適當調整服藥時間也是可以的。
★本文經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授權,摘自《與藥師做朋友-讓藥師告訴你如何安全用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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