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基金公司配合監管展開自查,涉及這些業務

近日有消息稱,已有公募基金公司在配合監管開展自查工作。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向業內多家基金公司求證後獲悉,暫未收到針對基金公司全面自查的通知,但針對個別業務的自查要求確已在配合落實當中。

從記者瞭解的情況來看,如投訴、指標異動風險等項目是監管關注的重要方面。此外,有的基金公司在營銷推廣業務方面也較之前的要求有所提高,現也在落實新規定下的優化和自查機制。

據悉,目前各地證監局會結合交易所數據進行監管,同時也會有一些監測體系進行監管,結合機構自查工作的展開,行業合規風險的管控進一步收緊。

基金公司針對個別業務配合監管自查

定期開展自律自查工作,在基金公司內部比較常見,特別在強監管、嚴監管的當下,各地監管部門對機構的規範化運營更加重視,基金公司也在開展有針對性的自查自律工作。

記者從業內多家公募基金瞭解到,目前已有公司開展有針對性的自查管理工作。5月20日,有媒體關注到行業內已有基金公司接到最新要求,對2023年至今公司合規風控情況開展全面自查,自查內容包括公司內部組織架構設置、合規管理體系建設、全面風險管理體系建設、信息系統安全情況、投資者權益保護等方面,自查完成後需要報送相關自查報告。

不過對此,受訪機構普遍表示,暫未收到全面自查的通知;但有機構明確,針對個別業務的自查要求甚至是入場檢查是有的。

5月20日,國內某中型規模基金公司相關人士在同記者微信交流時表示,目前針對投訴、指標異動風險的自查要求已經在落實中,並且有配合監管入場檢查的工作。

對於監管的關注重點,受訪者表示,會根據特有的監管體系進行了解,“比如淨值指標波動、規模變動等超過他們認爲的合理空間這種都會問到。”

其還表示,這些工作對監管來說並不是具象化的規則,只要是監管關注的方面,管理人都有義務配合答疑。

據瞭解,相關數據的採集,(監管層)會與交易所方面取得聯繫,當然也會有各地證監局自有的一些體系進行監管;發現一些問題需要進行現場訪談的,也會進行現場合規訪談。前不久已有基金公司配合監管完成相關工作,也都是正常業務的解釋說明等。

有基金公司表示,目前在營銷推廣業務方面做了很多合規工作的改進,“主要是資質的審覈以及部分推廣營銷的資質申請,以及對‘固收+’產品講解時的合規性要求等都做了改變,從內部的合規性要求來看,都較此前有很大的不同,也是作爲風控及自查自律的一部分進行貫徹。”

多家基金公司此前已違規受到監管處罰

在強監管、嚴監管背景下,越來越多的監管處罰指向金融行業的多個領域,而在公募基金行業當中,此前也有不少機構因違規而受到監管的處罰。

2023年以來,包括九泰基金、中航基金、東海基金等多家公募基金機構都曾接到監管部門的處罰,有的基金公司接到罰單的次數不止一次。

這反映出的問題包括,公司治理、合規內控和人員管理等制度不完善且未能有效執行;利用基金財產爲他人牟利;部分產品主動管理責任履行不到位等問題突出,且涉事主體或個人也因違規而遭到相關處罰。

今年以來,行業監管進一步加強,無論是新“國九條”中加強證券基金機構監管的相關要求及論調,還是證監會發布的《關於加強證券公司和公募基金監管加快推進建設一流投資銀行和投資機構的意見(試行)》等,都在積極迴應市場關切,創新政策和技術手段加大對行業的監管力度,引導行業健康發展。

近年來,隨着基礎市場波動加大,部分行業機構投資業績下滑、高位發行規模較大、投資者獲得感欠佳等問題逐步暴露,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公募基金行業的整體形象。對此,有分析認爲,端正行業經營的理念,提升服務中長期資金能力,更好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是包括公募基金在內的所有金融機構都應重視的方面。

而定期開展風險監測和投資運作摸排,也是及時壓降重點機構、重點產品風險敞口,果斷處置風險個案,保障行業穩健運行的重要工作。有分析建議指出,要實施基金專戶子公司和獨立基金銷售機構分類監管安排,對於不具備展業能力或嚴重違法違規的機構,堅決推動市場出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