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批「先上車後補票」 鼎越開發:協議書生效後12日纔拿照
▲議員質疑,「京華城」改建案先給建照才籤協議書,先上車再補票。(圖/記者項瀚攝)
記者項瀚/臺北報導
「京華城」案再爆爭議,議員批柯市府「服務到位」,先給建照才籤協議書,先上車再補票。今日威京發聲明迴應,強調協議書生效日期爲2022年10月6日,之後18日北市府才核發建照,而議員質疑的協議書封面、最後一頁標示「2022年11月6日」北市府已說明是日期誤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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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因市長任內的京華城容積率案遭羈押禁見,民進黨臺北市議員簡舒培今(18日)踢爆,柯市府2022年10月18日核發京華城建築執照,但卻在覈發建照後的同年11月6日才簽訂協議。
簡舒培批,先給建照才籤協議書的這種做法,柯文哲與市府根本「服務到位」,竟然可以讓京華城先射箭後畫靶、先上車再補票。
▲簡舒培指,「京華城」竟是在覈發建照後的同年11月6日。(圖/臺北市議員簡舒培提供)
然而,今日威京集團旗下鼎越開發也迴應,針對媒體報導「柯文哲與京華城簽訂協議書曝光!竟先給建照後才簽約」,不但與事實不符,且有誤導檢方偵查之嫌,鼎越開發公司特此澄清。
鼎越開發聲明如下:
臺北市政府於2021年11年1日公告細部計劃後,鼎越開發依據細部計劃要求,須與臺北市政府共同協議擬定都市計劃細部計劃協議書,雙方多次開會研商。
鼎越開發公司於2022年8月間提出修正後之協議書草案給北市府,契約尚未押日期,待北市府會辦各局處複審討論無異議後,雙方纔完成協議與用印,再由北市府填具日期。
臺北市政府於2022年10月6日發文給鼎越開發公司,說明協議書經雙方用印完竣,「並以發文日期爲協議內容生效日期」,要求鼎越依照協議書規範執行。因此,雙方協議書生效日期爲2022年10月6日,嗣後北市府才於2022年10月18日核發建照。
臺北地檢署於今年8月28日指揮廉政署搜索威京總部集團各公司,該協議書已被檢廉搜索帶走,目前留置於北檢偵查團隊,關於簡舒培質疑該協議書封面及最後一頁標示爲「2022年11月6日」,北市府已說明系日期誤植,鼎越公司從未有議員所言「先給建照才簽約」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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