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質疑電動機車新方案 基市府:仍有公益條件

基隆市政府日前放寬公益青年電動機車申請條件,民進黨基隆市議會黨團總召陳宜(中)、市議員鄭文婷(左)、施偉政(右)18日舉行記者會,質疑市府取消從事公益時數,應修正原先計劃送議會審議。中央社

基隆市放寬公益青年電動機車申請條件,民進黨基隆議會黨團今天質疑,市府取消從事公益時數,應修正原計劃送議會審議才合法。市府表示,新方案仍有公益條件,以鼓勵取代強制。

民進黨基隆市議會黨團今天舉行記者會,黨團總召陳宜指出,市府推出電動機車計劃5個月只有100輛申請,日前放寬申請條件,其中將須連續5年、每年完成4小時公益服務時數,改爲免做公益,市民可能會有更多期待,未來福利會越來越好,因而繼續等待。

民進黨基隆市議員鄭文婷表示,「公益青年就業電動機車補助計劃」要求申請者須從事公益,但市府的新方案取消公益時數,也把青年的定義放寬,能否適用原先計劃會有爭議,政府機關的預算不能互相挪用,市府應修正原先計劃送交議會審議,通過後再上路,才符合法治程序。

民進黨基隆市議員施偉政指出,基市府去年編列新臺幣3.8億元電動機車預算,第1年目標發放1萬輛至1.5萬輛電動機車,但至今只發放100輛,是不是因爲執行率嚴重落後,市府纔不得不下猛藥,看市民會不會踊躍申請。

施偉政表示,基隆市府以公務預算購買的電動機車,要如何變成私人產物,在移轉過程中關於法治面會有困難。

對此,基隆市環保局指出,修改計劃是因應議會決議事項,檢視現行政策執行情況,以符合市民所需。其中,公益、汰舊、年齡條件皆存在,申請者從民國78年到92年出生市民,放寬爲68年至93年出生;從事公益時數及淘汰舊機車,以鼓勵取代強制。

環保局表示,計劃並非購車贈予民衆,而是民衆購車由環保局補助,無財產問題,因此計劃本質不變,依法得由去年保留款支應。期待民進黨基隆市議會黨團能共同努力,讓基隆跟上淨零碳排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