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贈稅跨區申辦案件 去年已突破7千件

報稅示意圖。(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財政部爲提升服務品質與強化國稅局開合作機制,陸續推動贈與稅遺產跨區申辦、申報,不受原戶籍地址的限制,達到便民措施。根據統計,全臺自去年5月到12月底,跨區贈與稅跨區申報的案件已經有6787件;去年12月遺產稅辦理跨區申報也有359件,共計7146件。

臺北國稅局表示,可以跨區申報的贈與稅案件,其贈與人非限制行爲能力人或者是無限制行爲能力,只要是贈與不動產、現金上市股票興櫃股票或者個別投資面額不超過500萬元的未上市櫃、非興櫃股票,都可以跨局申辦。但主張扣除土地增值稅契稅金額超過50萬元的贈與稅,則不適用。

另外可跨局申辦遺產稅案件,其申報遺產的總額2500萬元以下,且未申報不計入遺產總額(除了被繼承人日常生活必需的汽、機車)並符合財產種類扣除額限制規定者。

臺北國稅局也解釋,贈與稅的案件如果已經超過核課期間、前次申報尚未覈定農地回贈、農業發展條例38條之1視同農地或法院判決、和解移轉財產及贈與人死亡時尚未核課贈與稅等,不能跨局申報。

遺產稅案件如有逾期申報、代位申報、遺囑執行或者遺產管理者申報,或者訴訟、被繼承人死亡加倍計算免稅額,也無法適用跨局申辦服務。根據統計,目前五區國稅局辦理跨局申報的案件,贈與稅已經有6787件;遺產稅則有359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