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會:廢止、宣告失效一批保險業規章和規範性文件
人民網北京6月28日電 (記者羅知之)據銀保監會官網消息,根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及做好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與民法典的有效銜接,維護監管法制統一,保障市場主體合法權益,銀保監會對現行保險業監管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定期清理,對與民法典不一致的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進行了專項清理,清理結果以《中國銀保監會關於清理規章規範性文件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形式發佈。《決定》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銀保監會公告稱,《決定》廢止、宣告失效了一批保險業規章和規範性文件,還修訂了與民法典不一致的規章、規範性文件。
銀保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介紹,《決定》的主要內容一是廢止3件規章、115件規範性文件,宣佈失效14件規範性文件,主要原因是:文件制定時間較早,已不適應現實情況;文件中的部分條文與現行的上位法衝突,且無法單獨修改或無修改必要;文件當時爲特定事項制定,該特定事項已完成;文件未設置新的規定,僅對已有規定予以重複和強調;文件屬於上位法的配套文件,上位法已被廢止等。
二是修訂了11件與民法典不一致的規章、規範性文件,原因是文件中存在引用已經廢止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法律名稱。
“鑑於上一次銀行業監管規章、規範性文件清理工作於2017年開展,距今已過4年,一些監管規則已不適應當前工作需要。”該負責人表示,下一步,銀保監會將繼續做好規章規範性文件定期清理和專項清理工作,並根據相關文件立改廢情況及時調整並向社會公佈,繼續完善層次清晰、內容完整、體系統一、公開透明的監管法規體系,不斷提高銀行業保險業監管工作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