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料店禁一次用塑膠杯 9月全臺上路
▲塑膠杯示意圖。(圖/記者李佳蓉攝)
文/中央社
環境部今天表示,預計全臺自今年9月起飲料店不提供一次用塑膠飲料杯,估算每年可減少7.9億個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正在研議擴大補助辦理職棒賽事及封閉場域導入循環杯。
環境部今天發佈新聞稿表示,「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於111年7月1日正式實施以來,截至目前全臺已有21縣市飲料店不提供一次用塑膠飲料杯。
根據資料,金門縣預計於今年9月起不提供一次用塑膠飲料杯,也就代表今年9月起全臺各飲料店將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
環境部表示,「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實施以來,已減少17%一次性飲料杯使用量,每年約7.9億個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改以提供其他材質、民衆自備飲料杯或借用循環杯替代。
▲▼環境部持續推動減塑政策。(圖/環境部提供)
環境部正在研議擴大補助辦理職棒賽事及封閉場域導入循環杯,使未接觸過循環杯的民衆也能體驗循環杯借用服務,進而在未來消費時能將借用循環杯納入考慮,並逐步養成循環杯使用風氣。
據統計,112年連鎖便利商店及連鎖速食店業計有15個品牌業者(7家連鎖便利商店及8家連鎖速食店),實際提供循環杯門市數爲1763家,佔總門市數12%,提供約19萬8000杯循環杯借用。
另外,依據便利商店及速食店業者提供的112年減量資料,消費者自備飲料杯數量達1.6億杯次,自備率成長2.8倍,達成政策引導習慣改變目的。
環境部並針對循環杯衛生程度,已訂定「循環(外借)杯良好服務指引」,包含循環杯材質及標示、借用及歸還、清洗、檢驗、環保理念溝通、良好服務標誌等6大面向規範,要求業者所提供的循環杯服務有一致品質及服務水準,且需每半年提供檢測報告;而112年度所有業者提供的檢測報告皆爲合格,民衆可以安心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