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油輪進臺北港釀空污 環保局聯合中央稽查最重罰500萬

環保局協同海巡等單位於現場稽查。(環保局提供)

爲推動八里淨零示範區,新北市環保局於八裡畫定西濱海岸空氣品質維護區,除管制空氣品質外,今年起開始針調查八里臺北港區廠商運作場所空氣污染物逸散狀況。調查過程中發現印尼籍油輪裝載各式油品或化學品至碼頭時可能會有逸散情形,8月底油輪進港時,依《空污法》告發,最高處500萬罰鍰。

環保局說明,經鎖定印尼籍液化石油船進港週期,於8月底油輪進港時,確認逸散空氣污染物情形,依《空污法》空污法第32條告發,最高處500萬罰鍰。再於10月結合中央地方及環檢警力量,創全國首例登船全面稽查採證,並將查覈過程作業程序標準化,在新北建議下,由環境部建立全國性的查覈制度。

環保局指出,爲避免類似案例發生在其他有裝卸載油品或化學品港口,且外籍船舶的管理屬交通部管轄,新北市前已將該案例通報環境部,同時建議環境部會商交通部提出加強管制方案,透過相關單位權管法規約束業者,並思考全國性法規政策調整因應,以徹底解決類似問題。

環保局表示,10月18日深夜,環境部、航港局及新北市環保局及檢警等單位合作,跨中央部會及地方之力量,依法登船檢查外籍油輪各項操作情形及設備是否符合相關法令規定,並做完整之採證及採樣。

同時爲確保民衆權益,除於船舶旁下風出採樣分析有檢出外,環保局亦於周界外接近人口密集區採樣分析,相關空氣污染物皆未檢出。過程中,士林地檢指揮各單位,當日已採集違規事證,並告發違規船隻,期盼此次中央地方合作範例,能讓所有與外籍船舶合作之業者有所警惕,必要時亦將祭出扣船或停工等行政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