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資金入公建 財政部強化績優促參表揚

財政部先前已新增針對2022年1月1日以後簽約的民間促參案件給予獎勵金,促參案件依其公共建設部分的民間投資金額,新臺幣5,000萬以下部分發給5%,超過5,000萬至1億元部分發給3%,超過1億至20億元部分發給2%,超過20億元部分則發給千分之2。至於其他法令案件民間投資金額超過1,000萬元者,以5%發給,並以500萬爲上限。

財政部指出,爲促使受考覈機關重視促參業務,修正條文後,未來考覈成績一律公開於財政部網站。同時爲強化獎勵鑑別度,酌修原本的獎勵點數,同時增訂考覈成績優良者可核發獎勵金。其中,爲鼓勵機關積極辦理促參案件,經財政部考覈作業評定當年度考覈成績優良者,特優者發給50萬元,優等者發給30萬元,甲等發給10萬元。但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民間促參案件獎勵金,當年度以不超過500萬元爲限。

財政部說,考覈項目包括促參推動成效、促參案補助款執行情形、促參獎勵金運用情形、興建營運管理、履約爭議處理、政府承諾及配合事項辦理情況等六項。考覈成績依分數分四等:90分以上者爲特優,80分以上未滿90分爲優等,70分以上未滿80分爲甲等,未滿70分爲乙等。

財政部指出,考覈成績優良的主辦機關相關作業人員,特優者主辦人員記功二次,相關主管及協辦人員記功一次,獎勵點數總額以30點爲限。優等者主辦人員記功一次,相關主管及協辦人員嘉獎二次,獎勵點數總額以21點爲限。甲等的主辦人員嘉獎二次,相關主管及協辦人員嘉獎一次,獎勵點數總額以12點爲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