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100萬罰不怕!」臺灣旅客又帶香腸入境 網曝關鍵原因
非洲豬瘟疫情持續延燒,《動物傳染病防制條例》14日也修正祭出重罰,一旦旅客從近3年有發生非洲豬瘟的國家攜帶豬肉製品入境,首次將開罰5萬元,第三次以上則一率重罰100萬元。不料新制上路第一天,桃園機場就查獲3旅客違規攜帶大陸肉品闖關,隔天15日又有一名顧姓旅客帶陸制香腸入境,當場被裁罰5萬元。消息曝光後,引發網友熱議,認爲關鍵原因就是「首次罰太輕」,希望政府第一次就重罰百萬,「這些人才知道痛」。
▲顧姓民衆15日入境時違規攜帶香腸,當場被開罰5萬元。(圖/防檢局)
農委會防疫局表示,《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條之1修正案已自14日起生效,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入境將處以新臺幣1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其中,若是從非洲豬瘟疫區攜帶豬肉製品,將依違規次數開罰5萬、50萬、100萬元;但若是攜帶其他非豬肉的家禽肉類,或從非疫區國家攜帶肉品入境,那無論是不是豬肉製品,第一次、第二次和第三次以上都將分別開罰1萬、10萬、30萬元。
▲非洲豬瘟持續延燒,我國嚴陣以待。(圖/路透社)
防疫局指出,從14日開始至15日下午4點,全國各邊境機場、港口查獲旅客違規攜帶動物產品共8件,總計桃機查獲3件,裁罰5萬元者2件(中國大陸香腸、豬肉乾),裁罰3萬者1件(鴨肉乾);基隆分局馬祖檢疫站裁罰5萬元1件(豬肉乾);高雄小港國際機場裁罰3萬元者4件(越南豬肉及禽肉各1件、馬來西亞禽肉及泰國豬肉各1件),其他國際機場、港口則無查獲案件。
關務署臺北關表示,目前最新一件是本國顧姓旅客15日上午11點從杭州搭機入境,結果托運行李被查獲3.6公斤陸制香腸。當時顧姓民衆解釋「不知道香腸不能帶回臺灣」,但訊後仍被依違反《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移送檢疫單位,開罰5萬元。
▲防疫局呼籲,違規攜帶肉品入境最重可罰100萬元,民衆不要以身試法。(圖/防疫局,下同)
防疫局提醒,火腿腸、臘腸、肉鬆、肉乾等伴手禮是較常見的違規,含有動物性成份的犬貓飼料、中藥材也不行。若民衆對想攜帶入境的物品有疑慮,可以致電防疫局或4個分局詢問;若不慎攜帶違禁品,可在入境時檢疫櫃檯主動申報,如此一來不會開罰,只會沒入銷燬。
對於新制上路頻傳違規,許多網友紛紛表示,「臺灣看起來很快就被攻陷了」、「第一次直接罰100萬纔有嚇阻效果吧」、「賀,國庫今日進帳13萬」、「不殺雞儆猴一下,真的沒人會怕」、「抓到公佈姓名算了,看哪個腦殘的」、「不要再來亂了…臺灣好不容易纔能脫身!」、「這些人腦袋到底裝什麼」掀起熱議。
從疫區國家攜帶豬肉製品:首次開罰5萬、第二次50萬、第三次以上100萬元罰鍰。
從疫區國家攜帶其他肉品(非豬肉):首次開罰1萬、第二次10萬、第三次以上30萬元罰鍰。
從非疫區國家攜帶任何肉品,無論是不是豬肉:首次開罰1萬、第二次10萬、第三次以上30萬元罰鍰。
防疫局:(02)2343-1401基隆分局:(02)2424-7363新竹分局:(03)3982663臺中分局:(04)2285-0198高雄分局:(07)9720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