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兒福聯盟置產「爆退捐潮」 社福機構難道只能比窮不能有殼?
兒福聯盟今年11月時在內湖花3.7億買下整層辦公室,消息一出造成大家熱議,甚至還出現退捐潮。其實,這並非首次有社福機構置產遭質疑,但也突顯出社福機構在社會上面臨的困境,也就是隻能「比可憐」,不能有自己的家,進而讓行政效率與社會安全網變得更好。
對於購房問題,兒福出面迴應,隨着業務、人員的增加,辦公室在短時間內歷經多次搬遷,房租更是不斷漲價,造成月支出上升,在許多方面都遇到執行上的困難,而這些問題同樣也在其他社福機構上演。
許多慈善機構在臺灣各地都有屬於自己的辦公室據點,像是常見的財團法人創世社會福利基金會,就擁有較多的據點,固定的辦公地點不僅能夠提升效率,還可以節省往返成本,就算機構增員,也能有讓幫助弱勢的人擁有一個安心、穩定的工作地方,甚至將來還能當作公益用途,讓需要被幫助的民衆入住。
但在此之前,關懷弱勢的社福機構抱持着做好事的心意,卻在進駐社區時頻頻遭阻且被當成「嫌惡設施」。因爲,許多人對社福機構關懷對象貼有標籤,認爲會造成生活上的不方便甚至是危害,而將其拒於千里;更有人認爲,社福機構會拉低房價跟社區形象,所以極力反對。
位於臺北市南港路二段的東明公宅就是其中一個例子,這棟高5層樓的公宅一直以來對外表示會當作行政大樓使用,但附近居民卻發現這個「行政大樓」原來是要提供給社福團體使用,裡頭設置70個牀位用來照護身心障礙者,消息曝光立即引來附近社區居民不滿,擔心生活品質受到影響,並在圍牆外掛上白布條要陳情抗議。
▲▼臺北市南港路二段公宅。(圖/ETtoday資料照)
社區排斥社福機構早有先例,臺灣關愛之家和麥當勞叔叔之家也曾在進駐社區時,引發當地民衆的不滿,但回過頭來看,這些機構現在所處的位置,房價並未因此而往下掉,甚至照樣漲價。
社福機構想要找尋容身之地實屬不易,根據都市計劃法第42條,社會福利用地已經被納入公共設施的一種,社會福利機構的設立需要牽涉到許多法令,除了用地之外,與建築物類組的歸類、新舊建築物標準都是問題;儘管政府希望讓公有非閒置空間,或是廢棄的學校教室能夠轉爲社福空間,但還得經過參建、撥用、價購,或是公辦民營的程序纔有辦法完成,往往在執行實務上都會遇到困難。
面對種種的社會困境,社福機構只能在夾縫中求生存,更要忍受他人異樣、不友善的眼光,甚至是不合理的對待;比起只看單方面的評價,或許也可以試着瞭解社福機構的運作跟困境,用行動代替謾罵,爲社會將來的發展多注一份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