硬剛(甲方)。。。。贏了。。。但合同已履行。。。
2024 年 8 月 7 日,重慶市城口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城口縣雲健康緊密型醫共體平臺信息化建設項目》招標公告,預算 43,039,100.00 元。
包 1:預算 31,963,400.00 元
包 2:預算 11,075,700.00 元
中標結果
2024 年 9 月 14 日發佈中標結果,如下。
包 1:中電智安科技有限公司 31,895,050.00 元(中)
中電智安科技有限公司系中電信數智科技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
中標候選人:
包 2:中國移動通信集團重慶有限公司 11,006,000.00 元(中)
中標候選人:
投訴處理結果
2024 年 10 月 30 日城口縣財政局發佈 2 則《投訴處理決定書》。
投訴人:重慶袋先生科技有限公司
一、項目編號:CKX24C00087 採購時間:2024 年 08 月 07 日
二、項目名稱:城口縣雲健康緊密型醫共體平臺信息化建設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重慶袋先生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訴人 1:重慶市城口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被投訴人 2:重慶市城口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被投訴人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覆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
投訴事項爲:
1、招標文件第二章項目服務需求、(四)詳細技術要求、4.2.5:“投標人或產品製造商(產品廠商)應具有“數據採集適配”系統工具、“數據採集調度”系統工具、“數據交換與整合”系統工具、“數據總線”系統工具,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供應商;
2、招標文件第四章資格審查及評標方法三、評標標準包 2 評分因素商務部分、履約能力、評分標準爲:“1.投標人具有 IS037301 合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IS010015培訓管理體系認證證書、IS010002 客戶投訴管理體系認證證書、GB/T 31863 履約能力達標測評認證證書、GB/T 27922 售後服務認證證書、ITSS 信息技術服務標準符合性證書(運行維護),評分分值與內容不對應,設置不合理;
3、招標文件第四章資格審查及評標方法三、評標標準包2評分因素商務部分、履約能力、評分標準爲:“IS037301 合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供應商;
4、本項目包 1 和包 2 爲同類型項目,但評分項除主觀方案部分兩包內容一致,其他客觀分完全不同,評審內容有爲特定供應商量身定做的嫌疑;
5、招標文件第四章資格審查及評標方法三、評標標準包 2 評分因素商務部分、履約能力、評分標準爲:“IS010002 客戶投訴管理體系認證證書”,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供應商;
6、招標文件第四章資格審查及評標方法三、評標標準包 2 評分因素服務部分、評分標準爲:“投標人取得相關領域軟件著作權證書,且證書名稱中包含以下關鍵詞之一的:“專線設備故障自動診斷告警”、“專線設備信息可視化”、“專線勘測及業務開通管理”,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供應商;
7、招標文件第二章項目服務需求、(二)項目明細清單、包 1、硬件防火牆要求、3.核心防火牆:“8、投標產品製造廠商應具有完善的售後服務體系,專業的售後服務專業隊伍,健全的售後服務制度和質量監測體系,通過服務體系完善程度認證七星級。(提供複印件並蓋章)此技術參數的響應條件設置不合理,屬於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供應商;
8、招標文件第四章資格審查及評標方法三、評標標準包 2 評分因素商務部分、履約能力、評分標準爲:“ITSS 信息技術服務標準符合性證書(運行維護)”此評分標準設置不合理,屬於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供應商;
9、招標文件第四章資格審查及評標方法三、評標標準包1評分因素商務部分、履約能力、評分標準業績要求爲:“所投產品製造商(產品廠商)所實施用戶在參與國家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分級評價活動中達到 5 級及以上水平,屬於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排斥潛在供應商。本機關依法調查並作出處理決定。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六條和《政府採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之規定,我局決定如下:投訴事項 1、2、3、4、5、6、8、9 缺乏事實依據,投訴事項不成立,均予以駁回。
另根據《政府採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 94 號)第三十一條第(四)項之規定,我局決定如下:投訴事項 7 成立,鑑於本項目包 1 政府採購合同已經履行,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相關當事人可依法提起訴訟,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六、其他補充事宜
城口縣財政局
2024 年 10 月 30 日
投訴人:重慶同強科技有限公司
一、項目編號:CKX24C00087
採購時間:2024年08月07日
二、項目名稱:城口縣雲健康緊密型醫共體平臺信息化建設項目
三、相關當事人
投訴人:重慶同強科技有限公司
被投訴人1:重慶市城口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被投訴人2:重慶市城口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四、基本情況
投訴人因對被投訴人就本項目作出的質疑答覆不滿,向本機關提起投訴。
投訴事項爲:
1、所投產品製造商(產品廠商)所實施用戶在參與國家電子病歷系統應用水平分級評價活動中達到5級及以上水平,對潛在投標人實行歧視待遇;
2、包1:所投雲服務提供商具備“ISO/IEC27701隱私信息管理體系證書、ISO/IEC29151個人身份信息保護證書、ISO/IEC 27040數據儲存安全管理體系證書、ISO/IEC 22301公共安全業務連續性管理體系認證證書、IS0/IEC 27034應用安全體系證書、GB/T31950誠信管理體系認證證書、GB/T27922售後服務認證五星級證書”,所要求證書獲得對公司具備一定規模、人員、資金、業績有具體要求,明顯屬於設置或者變相設置供應商規模、成立年限等門檻,限制供應商參與政府採購活動;
3、包1:評分標準 商務部分履約能力:所投雲服務提供商具備中國信息通信研究院發佈的“雲服務安全能力檢驗證書-彈性雲主機、雲服務安全能力檢驗證書-塊存儲、雲服務安全能力檢驗證書-彈性負載均衡、雲平臺網絡能力檢驗證書-雲專線、雲平臺網絡能力檢驗證書-雲組網、雲平臺網絡能力檢驗證書-對等連接”,要求雲服務提供商全部具備以上證書屬於設置門檻,有排他嫌疑;
4、包1:評分標準 商務部分履約能力:投標人具有CCRC信息安全服務資質認證證書(信息系統災難備份與恢復服務、信息安全風險評估服務、信息安全應急處理服務、信息系統安全運維服務、信息系統安全集成服務、軟件安全開發服務),CCRC系列證書對企業規模和人員有限制,本項評審因素設置存在以企業規模條件爲門檻,排斥中小微企業的嫌疑,存在以不合理的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本機關依法調查並作出處理決定。
五、處理依據及結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第五十六條和《政府採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二十九條第(二)項之規定,我局決定如下:
投訴事項 1、3 缺乏事實依據,投訴事項不成立,均予以駁回。
另根據《政府採購質疑和投訴辦法》(財政部令第94號)第三十一條第(四)項之規定,我局決定如下:投訴事項 2、4 成立,鑑於本項目包 1 政府採購合同已經履行,給他人造成損失的,相關當事人可依法提起訴訟,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六、其他補充事宜
城口縣財政局
2024年10月30日
《合同》公告
2024 年 11 月 12 日發佈《合同》公告。
合同簽訂日期顯示:2024 - 09 -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