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署去年喊缺工3000人 勞動部逐一訪視「沒有一家有徵才需求」

許多建商屢屢喊出缺工,並喊出開出2倍薪水,卻仍找不到工人。(圖/本報系資料照)

內政部營建署去年一度以缺工爲由,要求勞動部應開放民間營建業移工,但遭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要求應先媒合本國勞工優先,營建署在去年提供20餘家廠商、缺工3000餘人,但經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逐一訪視後,卻發現沒有任何一家業者有徵才需求。

跨國勞動力政策協商諮詢小組曾要求「營建署彙整提供民間工程工業名單,由勞動力發展署辦理專案媒合,加強協助僱主招募所需人力。後續將視國人就業媒合成效後,再予檢討並研議是否開放民間住宅及商辦大樓聘僱外籍營造工,並檢視工程是否符合公益性原則。」

據悉,營建署業已委託臺灣營建研究院辦理「國內營造業放寬外籍營造移工之影響評估」,近期將公佈,也在去年年底提供缺工需求的民間工程廠商家數約20家、缺工人數3000餘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在今年1月訪視完畢,但卻沒有任何一家業者有徵才需求,理由多數爲「已透過承攬廠商或合作工班招募人力」。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就業服務組組長陳世昌表示,營建署今年3月初再送缺工7000多人,已請各分署逐一致電、拜訪廠商瞭解其人力需求,截至目前共缺工6千餘人,勞動力發展署各分署也已推介就業439人,如果符合營造業缺工獎勵計劃也會提供給勞工參考。

依「鼓勵失業勞工受僱營造業工作試辦計劃」規定,失業勞工符合失業滿30日以上、非自願離職或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評估情形之一,經推介受僱於營造業法所訂綜合營造業、專業營造業及土木包工業廠商從事營造業工作,受僱於同一僱主滿30日,且每月薪資不低於勞動部公告的每月基本工資,依任職期間,每月發給5000元至7000元就業獎勵,最長髮給18個月,最高獎勵10萬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