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嗆警「舔美國XX的公務員」判無罪 她激動罵90秒影片曝光
劉姓女子今年4月在總統官邸附近持手機拍攝,在場員警認爲她舉止怪異詢問,沒想到對方交待不出爲何駐足、拍攝,也不願離開,更出言辱罵警察「舔美國XX的中華民國公務員」,員警認定她侮辱公務員逮捕送辦。近日判決出爐,臺北地院認爲劉女行爲無特殊之處,罵警察是抗議執法,判無罪,可上訴。
對此,移送的中正二警分局對法院判決結果表示尊重,仍呼籲民衆如遇警方於路口執法時,若有需求得向警方請求協助,並以理性進行溝通表達。當下90秒影像也曝光,只見警方和氣詢問劉女「是否需要幫忙」,但劉女不配合警察盤查,甚至一直拿着手機拍攝警察,最後大聲辱罵,情緒激動。
中正二警方表示,4月16日下午4點多在總統官邸執行特種勤務,見劉女持手機不斷朝路口及員警拍攝,形跡可疑,且該處是特種勤務條例規範的安全維護區,上前盤查,沒想到劉女全程消極不配合,適逢維安對象即將經過該路口,警方遂依警察職權行使法第27條之規定,將其暫時引導至一旁的意見表達區。
過程中警方不斷勸誡劉女配合查證身分,然而劉女一再出言挑釁,並侮辱在場執勤員警「舔美國XX的中華民國公務員」、「你現在的作爲是孬種」、「畜生」、「講難聽一點跟強姦犯沒什麼兩樣」,經告誡無效,依涉嫌刑法妨害公務罪嫌將她逮捕偵辦;檢方偵查後,依法起訴侮辱公務員、公然侮辱罪。
案經臺北地院審理,認爲劉女對警察的侮辱性言詞不具任何實質批評,難以認定爲刻意貶損,言論雖粗鄙、低俗,就整體而言,是對警察的執法提出抗議,並未逾越人民法律感情可容忍的界限,上週判劉女無罪,可上訴。
劉姓女子今年4月持手機在總統官邸前拍攝,行爲怪異引起現場執勤員警關心,孰料劉女不配合甚至罵警,遭逮捕送辦。記者翁至成/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