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臺中8寶媽人紅是非多 法院認證:她是小三變正宮
臺中有個38歲的「超級媽媽」江孟芬育有2女5子,如今肚中又有新生命,媒體報導後,人人稱奇。不過,「人紅是非多」的真理從來沒有改變,江孟芬的老公的前妻「張嘉惠」16日上《爆料公社》指出,她和前夫生下一子後,前夫和江孟芬外遇產子,江孟芬以「不能讓小孩子沒爸爸」逼她退位,她的小孩憂鬱症死亡後,前夫拿走200萬的保險金,卻連小孩的塔位費都不出。
「張嘉惠」在《爆料公社》踢爆臺中8寶媽是小三變正宮,生活該低調。(圖/翻攝爆料公社)
網友很神,在爆料文的留言中貼出法院判決(91,訴,311)。根據臺中地方法院的裁判書,張嘉惠在和前夫離婚後,訴請賠償新臺幣200萬元,原告的聲明大致爲:她和被告結婚才3年,育有一子,被告竟然婚外情對象被抓姦在牀,外遇還生子,罔顧家庭倫理,且東窗事發後,被告對母子不聞不問,要求彌補原告精神上的傷害。
被告則在法庭上陳述反駁說,他是人壽公司的職員,月薪只有5萬元,雖有車、有房,但車子是前妻(原告)在使用,房子有貸款,每個月要繳1萬多元,家中還有年邁的雙親及長子要扶養,無力負擔200萬元賠償。
法院在(91,訴,311)裁判,被告需支付50萬元給原告。
▲法院的判決中,原告的聲明。(圖/翻攝91,訴,311判決書)《ETtoday新聞雲》記者16日分別打電話和臉書訊息向爆料者張嘉惠、被爆料者江孟芬查證,江孟芬電話有通,但不接電話,發送的訊息也不迴應;張嘉惠未回覆臉書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