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戰RCEP 臺企應善用FTA網絡
臺商應及早評估RCEP衝擊與因應之道。圖爲第三次RCEP領導人會議在泰國曼谷舉行。(新華社)
RCEP成員國對所有產品應用一致的原產地規則。圖爲一臺商越南廠製鞋生產線。(本報系資料照片)
RCEP取消關稅,汽車等傳統高關稅行業影響大。圖爲民衆參觀車展。(新華社)
儘管亞太地區已經具備許多自由貿易協定(例如東協與大陸、東協與印度的自貿協定),但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議(RCEP)的建立仍將產生重要影響。因應RCEP,臺資企業應評估如何最佳運用自由貿易網絡,必須儘早進行影響評估,才能在協議生效時充分利用RCEP的利益。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特別提醒,由於大多數RCEP成員已經與其他大多數RCEP成員建立了現有的FTA,這也是分析企業是否已充分使用這些FTA來確保優化整個FTA供應鏈戰略,以達成最佳效益的重要時機。
2020年11月15日,亞太地區15個國家簽署了RCEP,成員國包括印尼、越南、寮國、汶萊、泰國、緬甸、菲律賓、柬埔寨、十國,以及大陸、日本、南韓、澳洲、和紐西蘭。
RCEP預計將於2021年末或2022年初生效。按國內生產毛額(GDP)總量(26兆美元)、人口(22.7億人)和出口總值(5.2兆美元)衡量,它將成爲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貿易協定(FTA)。
RCEP不會取代其成員之間在多邊或雙邊基礎上建立的任何現有FTA。相反的,它爲區域經濟合作增加新的維度。該協議涵蓋貨物貿易、服務貿易、投資、知識產權、電子商務、競爭、政府採購和爭端解決等領域。
對於許多臺資企業,貨物貿易是RCEP最重要的部分,相關要注意的關鍵條款包括:
1關稅豁免:成員國之間90%的原產貨物貿易最終將取消關稅。某些關稅稅則將立即取消關稅。受影響最大的行業將是傳統高關稅的行業,例如食品、農業、消費品和汽車。還應注意的是,關稅減免可能會因RCEP的確切原產國而異。例如,原產於(例如越南)的產品出口到韓國後,仍可能會受到與原產於(例如中國)的產品不同的關稅降低。
2原產地規則:所有成員國都同意對所有產品應用一致的原產地規則。這意味着,一旦公司可以證明產品符合RCEP來源標準,它將在所有成員國中都適用。這是RCEP的一項關鍵優勢,因爲公司不必擔心滿足不同協議之間的多個規則。
3累積加值:在確定產品的來源時,可以將在任何成員國中的原始材料計入產品加值率計算。與其他FTA相比,這是一個重要的優勢,因爲它提供了更大的供應鏈安排靈活性。
4原產地證明:在亞洲許多其他FTA中沒有的一項規定,是逐漸引入原產地自我認證概念。一般來說,FTA僅允許授權出口商對出口商品的原產地進行自我認證。所有其他出口商均應向出口國申請原產地證書(Certificate of Origin)。但是,在過渡期之後,RCEP將要求成員國允許出口商和生產商通過出示所謂的原產地聲明(Declaration of Origin)來自我證明原產地。RCEP協議規定,成員國應在RCEP生效後對是否允許進口商進行自我認證進行審查。
5關稅退稅:進口商在進口時未要求RCEP優惠的進口商可以根據RCEP的稅率追溯申請關稅退稅,但這僅限於進口商在進口時表明他們計劃將來使用此工具。
6協調非關稅壁壘:海關程序、檢驗檢疫措施和技術標準將逐步統一,這將有助於促進新的跨境供應鏈的發展和增加貨物的自由流通。
臺企分散佈局因應
在RCEP全面生效之前,RCEP將要求所有成員國完成批准(Ratification)程序。該協議僅在至少六個東協成員國和三個非東協成員國完成批准後纔會生效。有時這可能是一個相對較快的過程,但在某些國家/地區也可能需要花費數年時間。預計該協議可能在2021年下半年或2022年初對大多數成員生效。
與CPTPP和東協FTA相比,RCEP在許多承諾的深度方面的覆蓋面較小,並且關稅降低速度較慢。企業必須評估這些差異的影響,來適用最佳的FTA網絡。RCEP將會對亞太地區產生重要影響,它將加強經濟一體化,促進自由貿易並促進經濟增長。RCEP還將成爲日本與中國和南韓建立的第一個FTA,這使RCEP成爲這三個亞洲重要國家的協議。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全球稅務服務會計師曾博升認爲,對於臺企而言,因應短鏈佈局,許多已分散製造佈局,部分回臺製造,部分至越南、馬來西亞、泰國、印度等地點,搭配美國,大陸與歐洲市場客戶的配置。在RCEP之外,其實有許多先前存在的自由貿易協定(例如東協與大陸協定),建議企業應該進行評估,在大陸、越南、馬來西亞、泰國、印度等製造據點之間,將RCEP及其他自貿協定網絡進行最佳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