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彰警查獲縣內首起虛擬貨幣詐騙 婦人懷抱發財夢不信被詐
一名19歲藍姓男子聽信網友「阿翔」聲稱幫忙拿錢,順利操作手機進行交易虛擬貨幣即可輕鬆賺錢,日前到彰化縣溪湖鎮某咖啡廳,被警方循線查獲,當場查扣被害人剛面交170萬元,依詐欺、洗錢防制法、銀行法移送偵辦。
員林警分局長吳詠傑今表示,今年11月30日修正洗錢防制法並公佈施行,無論國內或國外設立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的事業或人員,非依公司法辦理公司或分公司設立登記、未向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完成洗錢防制登記者(VASP登記辦法、洗錢辦法),並完成洗錢防制登記者,不得提供虛擬資產服務;員林警分局查獲縣內第一起假借投資虛擬貨幣的詐騙車手。
據瞭解,真實姓名不詳的男子「阿翔」聲稱可從販賣虛擬貨幣獲利,慫恿藍姓男子到彰化縣玩「順便」取錢,再操作自己手機買賣虛擬貨幣即可輕鬆賺錢,藍男信以爲真,接受指示本(12)月3日到彰化縣,晚間11點到溪湖鎮某咖啡廳,員林警分局林厝派出所接獲報案趕到,發現藍男假冒幣,向一名年約40歲婦人拿「投資」虛擬貨幣的現鈔。
藍男面對員警詢問有無政府核發的虛擬貨幣資產服務證件、何時取得證件,一概答不出來;婦人稱袋子裡是她要投資虛擬貨幣的錢,反問員警爲何阻止投資。警方費盡脣舌打消婦人「投資」念頭後,查扣170萬元、3支工作手機等相關證物,將藍男依詐欺、洗錢防制法、銀行法移送偵辦。
吳詠傑指出,川普當選後全球虛擬貨幣飆升,詐團以高收益、投資回報率高等話術,誘騙被害人加入詐團設置的假比特幣投資平臺APP,詐團「理財專員」約定取錢,好像真的拿錢購買虛擬貨幣,假平臺APP顯示投資高獲利,實際都是騙局;違反虛擬貨幣的洗錢防制法,雖有兩年以下之刑事責任,但民衆最好不相信這類騙局,投資前可先向信任的金融機構或撥打165反詐騙專線諮詢。
假冒虛擬幣商的車手向被害人收取170萬元。圖/民衆提供
假冒虛擬幣商的車手被員警盤查後逮捕,圖/民衆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