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電大戶搶綠電有解 經長沈榮津:臺電與業者有解約彈性
▲經濟部長沈榮津表示,臺電經盤點了解企業購買綠電的需求,目前是供給大於需求。(圖/記者屠惠剛攝)
《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本月1日公告實施,綠電需求大增,用電大戶卻面臨買不到綠電的困境;對此,經濟部長沈榮津今(16)日表示,綠電業者與臺電簽訂之售電契約視爲私契約,解約或續約由雙方協議具有彈性。
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修正案,用電大戶需使用一定比率的綠電,但「電業法」卻規定臺電必須逐步降低排碳係數,導致兩個法律互相沖突,臺電有使用綠電降低排碳係數的壓力,用電大戶也有使用綠電的規定,形同雙方「互搶」綠電的困境。
沈榮津表示,經濟部已爲臺電尋求解套方案,臺電與綠電業者的契約屬於私契約,因此未來若要解約或續約,都由雙方公司決議;綠電業者與臺電尚未簽約的開發單,可隨時與臺電解約,具有彈性。
▲全球環保意識擡頭,暖化問題受重視,政府已規畫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佔比達20%目標。(圖/記者李毓康攝)
在供需方面,沈榮津表示,已要求相關單位詳細盤點需求面及供給面,瞭解企業購買綠電的需求,儘速掌握綠電供給情形,根據臺電初步掌握,目前是供給大於需求。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指出,全球環保意識擡頭,暖化問題受重視,未來要把產品賣到國際,就要採用一定比例的再生能源,政府已規畫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佔比達20%目標,未來綠能科技就業機會必逐年增加,是未來就業的新趨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