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出事!山水米3產品下架 中興米、三好米也出包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農委會農糧署於8月擴大抽檢市售小包裝米,分別在超市、量販店抽取26家業生產之127產品檢驗結果有2件產地標示不實,一件品種標示不實,另有21件產品之標示不符或品質規格不符規定;總計有24件不合格不合格率爲18%,其中泉順公司的3產品要求下架回收。

根據抽驗結果,泉順(山水米)公司有8件違規最多,聯米(中興米)公司有7件,生產三好米的億東公司有5件;另外,建興米廠泉合糧食行、池上多力米公司、後壁農會各有一件違規。

農糧署表示,鑑於前發生泉順公司「山水佳長米」產地標示不實案件,該署於8月29日至31日至市面擴大取樣檢驗,取樣地點包括頂好、松青、大買家大潤發、全聯社家樂福等各大賣場,共抽檢26家業者產製之127件產品,包括泉順公司產品42件外,尚包含億東公司21件、聯米公司21 件,及其他23家業者之43件產品。經檢驗結果,泉順公司生產之「大地情長ㄟ米」(產地標示臺灣)及「山水長纖米」(產地標示臺灣50%泰國50%)2件產品,經送新竹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進行DNA檢測結果,並無國產品種稻米,與媒體報導該公司向苗栗地檢署坦承該二產品亦以進口米混充國產米銷售之說法相符,因屬產地標示不實之嚴重違規行爲,因此比照「山水佳長米」,依糧食管理法第18條第2項第4款逕裁罰最高額罰鍰,對該二品牌各處以新臺幣20萬元罰鍰,並要求立即下架回收。該公司另一產品「臺稉九號國家標準一等米」,經送驗結果含量未達80%,屬品種標示不實,處以新臺幣4萬元罰鍰,並要求下架回收。農糧署指出,本次抽檢另有20件產品之標示不符規定或內容物品質規格不符,違規樣態包括未依規定標示CNS等級、未標示品名實際品質與包袋標示之CNS等級不相符等,違反現行糧食管理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均開立限期改善通知書,要求相關產製業者限期30天內改善,並列入追蹤抽檢,倘屆期未改善則按次加重裁罰。另1件爲聯米公司之中興米優健長米,爲臺灣米混合進口米產品,混合比例標示臺灣50%、泰國50%,檢驗結果臺灣米含量70%,高於標示值,亦要求該公司限期改善。

農糧署強調,該署每年均定期及不定期辦理市售米抽檢,每年抽檢件數超過1,000件以上,自100年至今年6月底止,共抽檢2,557件,計開出限期改善通知書332張,裁處書46張,罰鍰202萬元。